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
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黄吉、王成、杨丹、张恝恕的兼职、任职情况以及
其签署的独立性自查情况报告,上述人员除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外,不存在
在公司任职以及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任职的情形,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
间不存在利害关系、重大业务往来或其他可能妨碍其独立性的关系。因此,
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
立性的相关要求。
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