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
创板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交
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相关规定,尽职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谨慎行使公司赋予的权利,按要求出席公司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独立、客
观、公正地发表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有效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陈飞,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出生于 1981 年 11 月,北京大学
法学学士,持有律师执业资格证。2018 年 3 月至 2018 年 11 月担任北京金诚同
达(杭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18 年 12 月至 2019 年 8 月担任浙江瀚展律师
事务所专职律师;2019 年 8 月至 2020 年 3 月担任北京金诚同达(杭州)律师事
务所合伙人;2020 年 4 月至 2021 年 6 月担任北京竞天公诚(杭州)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2021 年 6 月至 2022 年 7 月担任北京金诚同达(杭州)律师事务所合伙
人;2022 年 7 月至今担任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24 年 12 月至今担任交
控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在专门委员会的任职情况: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均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未在
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未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
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
关系。本人具有《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
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
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 2025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股东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相关会议,本着审慎、客观的态度,以勤勉负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相关会议资
料,与公司管理层积极交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建议,严谨、独立行使表
决权和审慎发表独立意见。独立董事的出席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独立董事 参加股东
姓名 本年应出席董 亲自出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会情况
缺席次数
事会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陈飞 5 5 0 0 否 3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
委员。2025 年,公司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次,未召开提名委员会。本人亲自
出席相关会议,并严格按照公司制订的《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工作细则》《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及其
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专门委员会工作。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4 次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全部出席,并认真审议相关事项。本人对专门委员会的各
项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均投出赞成票,未出现反对或弃权等情况。
(二)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在年报编制过程中积极履职,与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积极沟通审计完成阶段情况,督促外部审计机构按时保质
地完成年审工作,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切实履行职责,依法做到勤勉
尽责。在对公司生产经营、规范运作等情况进行深入了解的基础上,积极与公司
内部审计部进行沟通,保证公司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向公司提出相关建议,促进公司实现管理提升和健康持续
发展。
(三)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关注投资者对于公司的意见和建议。此外,本人还通过
参加公司股东会,以及 2025 年半年度科创板空轨星链行业集体业绩说明会,与
中小股东积极沟通、交流,详细了解他们关于会议审议议案及公司经营情况的关
切和疑问。
(四)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视频会议、电话、电子邮件等多种方式,主动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沟通联系,
认真查阅和研究分析公司相关资料,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规范运作、管理状
况、财务状况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2025 年度,本人完成现场工作时间符合监管
要求,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前述出席会议、审阅材料、与各方沟通及其他工作
等。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主动汇报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重
大事项的进展,独立董事的知情权能够得到有效保障,并积极征求我的专业意见,
在独立董事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了充分的支持和配合。
三、独立董事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根据《科创板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交控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的要求,在提交董事会审议之前的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上,我对公司 2025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核,审核过程中我
关注放弃控股公司优先增资权、与关联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等关联交易的公允性、
必要性,我认为公司 2025 年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是基于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而发
生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履行了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董事会表决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良影响,
没有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二)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
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准确
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
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4 年年度报告》经公司 2024 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
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内控评价报告等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
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为确保公司 2025 年审计工作顺利有序开展,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已经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审议相关事项时认真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执业资格、
执业能力进行了了解和审核,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
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与公司合作以来,
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客观、
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为公司提供了良好的审计服务,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有利于保持审计业务的一致性、连续性。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及 2025 年度薪酬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对该方案进行了审
慎审核。经审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实施方案符合公司绩效考核与薪酬管理
制度相关规定,有助于充分调动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积极性;薪酬发放标准已履行
相应审批程序,实际领取报酬与董事会决议内容一致。本人作为董事,对《关于
公司董事、监事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的议案回避表决,直接提请股东会
审议相关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
益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在公司的组织下,我积极参加独立董事履
职学习平台、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和北京上市公司协会的政策培训,学习监管新出
的法律法规,持续提升个人履职能力。同时,为了配合公司响应《国务院关于进
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我积极参加了 2025 年半年度科创板交通概念
行业集体业绩说明会。
事会、高级管理层、业务部门、审计部门及外部审计机构之间的沟通,独立客观
发表意见,有效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为公司高质量发展
做出应有贡献。
独立董事:陈飞
(本页无正文,为《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之签
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陈飞 (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