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云股份: 凌云股份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郑元武,离任)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8 02:55:22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汇报人:郑元武)
  作为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凌云股份”或“公
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
原则,勤勉尽责、独立履职,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有效维护
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任职
期内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郑元武,1977年12月出生,大学本科。曾任深圳市经天
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市中瑞
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现任树石明
溪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合伙人。
  因换届离任,自2025年5月20日起本人不再担任凌云股份独
立董事。
  (二)是否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对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任何情形。本人具
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须的专业能力和工作经验,在履职过程
                -1-
中,不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益关系
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2025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董事会情况                      出席股东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出席股东会的次数
 董事会次数    次数     次数
  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三次董事会议,审议通过了44
项议案;召开一次股东会,表决通过了18项议案。本人对提交董
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充
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对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进行事先审议,并从
专业角度为董事会决策提供建议。经审慎判断,对董事会议案均
表决同意,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席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席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席
  会议次数    次数    会议次数         次数       会议次数      次数
  本人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同时担任审计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间,本人主持了一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会议,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锁等事项进行审议;参加
了一次审计委员会,对年度审计计划、定期报告、内控报告、募
集资金使用等事项进行审议;参加了一次提名委员会,就董事会
                      -2-
换届议案进行审议。本人勤勉履行相关委员会委员职责,为不断
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了
向关联方借款、与关联方签署金融服务协议、关联存贷款等金融
业务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等关联交易事项。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运行
情况符合监管要求,有关议案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利益。
 (二)与会计师及中小股东沟通情况
 在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编制和审计过程中,本人切实履行了独
立董事的职责与义务,积极与会计师沟通初审意见,关注审计过
程中所发现的问题,督促外部审计机构按时保质完成年度审计工
作,维护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通过参加股东会等方式,积极听取中小股东意见,关注其合
理诉求。
 (三)现场考察与公司配合工作情况
 董事会、股东会等会议召开期间,本人到公司进行实地考察,
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项目建设等情况。公司高度
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积极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支持与便
利,及时提供会议材料,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不存在妨碍
独立董事正常履行职责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3-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北方凌云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
公司申请委托贷款额度的议案》《关于与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关于与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
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等。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均回避了表决,关联
交易遵循了公平、自愿、合理的原则,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任职期内公司及相关方尚在履行的承诺为“保障公司与兵工
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之间的金融业务及资金安全的承诺”,公司控
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严格履行了承诺,不存在相关方变更或豁免
承诺的情况。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
的措施
  任职期内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
  任职期内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
息真实、准确、完整;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容完备,真实、
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及运行情况,财务报告和非财务
                 -4-
报告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
的目标。
  公司根据信息披露相关规定编制并按时披露了定期报告和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向投资者充分展示了公司经营等情况。
  (五)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任职期内公司未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任职期内公司未发生聘任或解聘财务负责人的情况。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任职期内公司未发生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
差错更正。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任职期内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人通过审核候选人的简历及任职资格,认为其具备担任相关职
务的任职资格和能力,选举、聘任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前述议案。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等
  任职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符合《公司章程》
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
批第一期解锁条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5-
勤勉、审慎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法律专业优势,关注公
司治理合规性,积极参与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为公
司规范运作、风险防范及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撑,切实维护了公
司健康发展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郑元武
             -6-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凌云股份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一般,盈利能力一般,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偏低。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