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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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要求,积极出席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列席股东
会会议,认真审阅相关议案资料,基于独立判断对有关事项发表客观、审慎的意
见,依法合规行使表决权,忠实、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发挥独立董事在
监督、治理及专业支持方面的作用,有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届选举工作,本人因任期届满离任,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相关职务,也不在公司担任其他任何职务。现就本人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情况汇报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袁洪,男,中国国籍,1958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南大
学,获内科学博士学位,中国党员。1983年7月至1992年7月在湖南医科大学附属
第一医院(现为中南大学湘雅医院)心血管内科工作,1992年8月先后任湖南医
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现为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心血管内科副主任、医务部主
任、副院长、医学实验中心主任、临床药理中心主任、临床药理中心教授;2010
年12月至2014年11月任公司独立董事;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国家新药创制
重大专项、973课题首席专家。湖南省高血压研究中心主任、药物临床评价技术
湖南省工程实验室主任。发表论文420余篇(其中SCI论文146篇),主编、参编
著作60余部,主持国家科研项目40余项,获部省级成果17项,获得发明专利、软
件著作权60余项,完成研究生培养110名。现任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内科学、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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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学教授,内科主任医师。自2019年12月23日至2025年12月31日任公司独立董事。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也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
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
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也不存在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
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中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8次董事会(含通讯表决会议)和2次股东会,本人亲
自出席了所有应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无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的情
形。具体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会议情况如下:
董事会
出席股东
姓名 应出席董事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参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会次数
会次数 次数 加会议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未亲自出席
袁洪 8 5 3 0 0 否 2
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阅和核查,并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
持充分沟通,获取相关会议资料和其他决策所需信息,在充分了解事项背景及相
关情况的基础上,以审慎的态度独立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
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重大经营决
策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均已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本人对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议的
议案均投赞成票,未出现提出异议、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
本人作为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
在2025年度参与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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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及时召集并主持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未发生
缺席情形。本人严格依照《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
关规定履行职责,审议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候
选人提名事项,具体工作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审议事项
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会第二次会议 2、审议同意《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均按时出席所有会议,未发生缺席情形。本人依照相关
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履行职责,
围绕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定期报告及财务报告编制情况、内部控制自我
评价、关联交易及资金往来事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以及会计师事务所选
聘等重要事项进行关注和了解,并结合履职需要进行审阅和沟通。具体工作情况
如下: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审议事项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1、审议同意《审计部2024年审计工作及2025年审计计划
会第十一次会议 的报告》。
要的议案》;
案》;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第十二次会议
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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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议案》;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案》;
的议案》。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第十三次会议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摘要的议案》;
会第十四次会议 2、审议同意《关于〈2025年上半年内部审计专项检查报
告〉的议案》。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第十五次会议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第十六次会议
事亲自出席会议,未发生缺席情形。会议就公司年度利润分配事项、关联方资金
占用情况、关联交易事项以及为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等事项进行了
沟通与讨论。本人在充分了解相关事项情况的基础上,结合履职职责独立、审慎
地发表意见,有效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具体工作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审议事项
案》;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 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3、审议同意《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和
的议案》。
(三)行使特别职权的情况
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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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
议的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职责,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和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保持沟通与联系,积极参加审计
委员会会议,与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沟通交流,了解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关
注其对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关联交易、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等重大事项的检
查情况。同时,本人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项目负责人就公司年度审计安排、财务
报告编制进展及相关工作时间节点等事项进行沟通,确保公司审计结果客观、公
正、完整,审计报告披露及时、准确、公平。
(五)现场工作情况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有关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
时间满足法定要求。本人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前审阅相关议案资料并了解决策背景,结合履职职
责持续关注公司经营管理、内部控制运行、重大决议落实及重要经营事项推进等
情况。会上针对每项议案,基于自身专业知识与行业经验,在充分审议的基础上
给予建议或建议。在履职过程中,本人通过现场走访、资料查阅、沟通交流等方
式,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执行效果、重大项目进展及重要
事项实施情况等进行深入了解,并结合行业环境变化及市场风险因素,对可能影
响公司稳健运营的因素保持关注,对相关事项进行审慎判断并提出合理建议。报
告期内,本人投入现场履职时间符合有关监管规定的要求。
任职期间内,公司相关部门及工作人员能够及时提供必要的信息支持和工作
配合,保障本人获取履职所需资料并正常开展独立董事工作,未出现影响本人正
常履职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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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方式,主动了解中小投资者的意见和诉求,就其重点关注的公司经营发展、合规
治理等事项督促公司积极回应。在股东会现场,本人认真听取中小股东的发言和
问题,并结合职责范围就相关事项与中小股东进行深入交流。在参与相关决策时,
本人对涉及中小股东权益的重要事项予以重点考虑,审慎进行独立判断,努力促
进公司治理和经营安排兼顾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按时出席公司股东会。在会议审议各事项前,均提前
获取并仔细研读相关议案资料,就重点问题主动向管理层及有关部门进行沟通核
实,在全面了解事项背景、合规要点及潜在影响后,客观、独立、审慎地发表意
见并行使表决权。结合自身专业经验与行业认知,就公司经营管理、内部控制及
规范运作等方面提出建设性建议,助力公司稳健发展,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
股东的合法权益。
注信息披露工作的合规性及执行效果,督促公司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要求开展信息披露事务,并规范落实重大事项内幕信息
知情人登记管理。本人重点关注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与公平原则
的贯彻执行情况,防范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风险,切实保障投资者
知情权,维护资本市场秩序及公司声誉。
态变化,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对公司治理、规范运作、信息披露及风险防控
等方面的制度要求进行系统梳理和对照理解,不断加深对上市公司合规运行框架
的把握。围绕独立董事职责定位,本人注重从审慎履职和风险预判角度出发,对
涉及公司规范运作和股东权益保护的重要事项进行持续关注和理性分析。任职期
内,本人通过对监管规则、行业政策及公司内部制度的持续研读,增强对审议事
项合规性、决策程序完整性及潜在风险因素的识别能力,进一步提升独立判断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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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水平,以更加稳健、理性的履职方式参与公司治理,促进公司决策机制
的规范运行和治理结构的持续完善。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2025
年4月18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和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共同发表了同意意见,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相关审议和
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经核查,2025年度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是因协同业务
发展且日常经营的实际需要,主要为向关联方北京糖护科技有限公司销售血糖监
测系统等产品和提供服务,实际交易金额为1,708.54万元,未超过年初预计的总
交易金额,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依照市场价格协商
确定具体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利益输送情况,
实际交易业务占公司同类业务的比例较小,未对公司日常经营及业绩产生重大影
响,也未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分别于2025年6月16日、2025年11月28日向控股子公司长沙
心诺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心诺健康”)提供财务资助人民币900
万元、人民币6,500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累计向控股子公司心诺健康提供
的财务资助总余额为人民币45,65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66%。
经核查,公司累计向心诺健康提供财务资助金额未超过股东会审议的额度范围,
公司能够对心诺健康及其子公司实施有效的业务管理和资金管理的风险控制。公
司在不影响自身资金状况和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为心诺健康提供财务资助,有助
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整体融资成本,整体风险可控。同时心诺健康其
他股东按其持股比例为公司财务资助提供了保证担保,相关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
围内,不存在向心诺健康输送利益的情形,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的利益。
除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外,公司在报告期内无其他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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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
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规
定,本人对2025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了解和核查。经核查,报告期
内,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的情形。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及
控股子公司实际提供担保总余额为4,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的1.28%,均为对控股子公司心诺健康提供的担保,未超过股东会批准的总担保
额度。经核查确认,2025年度公司为心诺健康提供担保的事项已履行了相应的审
议程序,每一笔担保均由被担保对象心诺健康向公司提供了反担保,相关风险可
控,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使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除上述对外担保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情形,不存在对
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亦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和因担
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经核查,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相关承诺方在2025年度均
严格按时履行了承诺事项,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也不存在变更或者豁免承诺
的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情
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监管要求,规范开
展定期报告、季度报告及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编制与披露工作。相关报
告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
内部控制执行情况及其他重要事项。经核查,本人认为上述报告文件均依照法定
程序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或股东会审议通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依
法履行了书面确认义务。报告的审议决策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信息披露及时、
准确、规范,未发现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情形。
(五)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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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分别于2025年12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
意公司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服务和年度内控审计服务,聘期一年,审计费
用149.60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119.8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
员会会议,会前对信永中和的执业资质、业务规模、人员信息、独立性状况及诚
信记录等资料进行了查看与审阅,并结合其历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表现
进行了综合评估。经核查,信永中和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业务经验、投资
者保护能力等方面符合上市公司审计机构的履职要求,能够按期完成公司年度审
计的各项工作并公允地发表审计意见,切实履行审计机构职责,具备为公司继续
提供年度审计和内控审计服务的条件。本次审议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相关事项
的决议程序合法有效,续聘安排有利于保持公司年度审计业务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六)提名董事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12 月 1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5 年
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的议案》。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依法召集、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对董事候选人员的任职资格、条件及合规情况等进行
了关注和了解,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相关议案。
经核查,第六届董事会候选人员均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条件,不存
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形,未发现其受到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本次董事会换届提名及选举事项按照法定决策程序推进,提名依据明确、资格审
核规范、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次董事会成员构成能够覆盖公司经营管理及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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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作所需的主要专业领域,有助于保持董事会运作的连续性与治理机制的稳定性。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履行独立董
事职责,持续保持独立性和审慎性,依法参加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及公司股东会会议,对提交审议的事项在充分了解背景的基础上发
表独立意见并行使表决权。履职过程中,本人注重从公司治理规范性、决策程序
合法性及风险防控有效性等方面开展监督工作,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对
相关事项进行分析判断,努力发挥独立董事在规范公司运作和维护股东权益方面
的作用。
本人任期已于2025年12月31日届满,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
员会职务,回顾任职期间,本人始终以勤勉、审慎的态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保
持独立判断并依法发表意见。期望公司在现有治理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
体系,强化风险识别与合规管理机制,不断提升决策科学性和经营稳健性,为全
体股东创造长期、稳定的价值回报。
在此,谨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相关部门与人员在本人任职期间给予的信
任、支持与配合表示诚挚感谢。
独立董事:袁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