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云股份: 凌云股份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子冬)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8 02:5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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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汇报人:王子冬)
  作为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凌云股份”“公
司”)独立董事,本人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恪守独立
董事职业道德,认真行使法规赋予的权利,独立履行职责、客
观发表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现将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王子冬,1958 年出生,大学本科,教授级高级工程
师。曾任国家 863 电动车重大专项动力电池测试中心主任、中
国汽车动力电池产业创新联盟副秘书长,现任江苏科瑞恩自动
化科技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凌
云股份独立董事。
  (二)是否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凌云股份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
其他职务,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的附属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各
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与公司控股
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可能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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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关于独立性的
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2025 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董事会情况                   列席股东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列席股东会的次数
 董事会次数      次数    次数
案,涵盖公司财务预决算、投融资方案、关联交易、制度修订
等;召开三次股东会,表决通过了 23 项议案,包括利润分配、
募集资金使用、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重大事项。本人严格按照
监管要求,履职尽责,对董事会审议的所有事项均投出同意
票,无反对、弃权情形。
      战略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本年应参加会议   亲自出席           本年应参加会议    亲自出席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本人担任公司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本年度严格
履行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积极参加委员会各项工作。在战略
委员会会议中,重点审议了公司 2025 年度投资预算、募集资金
使用、控股子公司之间吸收合并及股权重置等事项,结合汽车
及新能源行业发展趋势,就公司产业升级、技术创新等方面提
出专业建议,助力公司战略规划科学合理、贴合实际,推动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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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核心竞争力提升;在提名委员会会议中,审议了公司董事候
选人提名、高管人员任职资格等事项,确保提名程序合法合
规、人选适合职务需求。
  本年度,公司共召开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全部亲
自出席,重点审议了向关联方申请委贷、与关联方签署《金融
服务协议》、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
风险持续评估报告。会议审议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关联交易遵
循了自愿公平的原则,金融业务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
  (二)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在公司 2025 年度年报编制及审计工作过程中,本人积极关
注审计工作的规范性和独立性,认真审阅年度审计工作计划,
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年审会计师进行现场沟通,了解审计重
点、范围及时间安排,督促审计工作按计划推进,对财务数据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进行审慎核查,
督促会计师按时出具审计报告。
  (三)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通过参加股东会、网上业绩说明会,认真听取中小股
东的意见和诉求,通过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上证 e 服务
平台等渠道,及时了解中小股东的意见建议,持续关注监管部
门、媒体及社会公众对公司的评价,对涉及公司的重大舆情及
时了解核实,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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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现场考察与公司配合工作情况
  本年度,本人利用现场参加公司会议、专项调研等机会,
前往公司总部进行现场考察,并于 2025 年 8 月赴华东地区子公
司开展实地调研,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技术研发、市场拓
展等实际情况。本人重点关注了公司新能源汽车零部件运营状
况,以及传感器、线控转向新赛道拓展等重大项目的推进情
况;参与公司十五五规划编制研讨,与公司管理层、技术研发
团队进行深入交流,提出针对性的发展建议。
  在履职过程中,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给予
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及时提供公司经营管理、重大事项
进展等相关资料,对本人提出的问询和建议及时予以回应、落
实和反馈,确保本人能够高效、顺畅地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切
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与北方凌云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
其附属企业、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以及公
司的联营企业发生的采购商品及接受劳务、销售商品及能源供
应、提供劳务等,2025 年实际发生额未超过年度预计金额。日
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自愿、合理的交易原则,是公司正常
生产经营业务顺利开展的需要,关联交易价格公平合理,符合
公司的利益,不会损害其它股东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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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公司向北方凌云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申请委托贷款额度,2025年实际发生额未超出批准额度;与兵
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协议遵循平等自
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存贷款等业务均按协议执行。
  公司审议关联交易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均回
避了表决,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自愿、合理的原则,程序合
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尚在履行的承诺为“保障公司与兵
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之间的金融业务及资金安全的承诺”,公
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严格履行了承诺,不存在相关方变更
或豁免承诺的情况。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
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
息真实、准确、完整;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容完备,真
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及运行情况,财务和非财
务报告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达到了公司内部
              —5—
控制的目标。
  公司已按照信息披露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
了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充分展示了公司经营等情
况,保障了投资者的知情权。
  (五)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经第九届董事会第四
次会议及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继续聘任立信会
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决算和内部
控制审计服务。
  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合规、公开透明,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董事会换届,经提名委员会提名并经
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批准,李超先生继续担任公司总
会计师。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
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
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召开股东会,依
法选举产生第九届董事会。董事会换届后,完成了高级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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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的聘任程序。
  提名委员会对董事、高管候选人的任职资格、专业能力及
履职经历进行了审核,候选人符合任职要求,具备担任上市公
司董事、高管的任职资格,提名、任免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
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等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管薪酬发放符合薪酬管理制度和
绩效考核有关规定,董事、高管薪酬发放与年度报告披露情况
一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锁条件成就,因激励
对象离职等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解锁及回购注销符合公
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独立董事职责,勤勉尽责、积极作为,密切关注公司经营管理
动态与行业发展趋势,充分发挥自身行业技术专业优势,为公
司战略规划、技术创新、产业升级等方面提出专业建议,为公
司高质量发展做出了努力,同时认真参加监管单位组织的独立
董事后续培训,持续提升履职能力,全部出席董事会、董事会
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慎行使表决权,客观发表
独立意见,积极维护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王子冬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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