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夏晖,作为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及《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在2025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尽责、独立
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切实维护公司和
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
用。现将2025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及专业背景
夏晖,男,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
历,微纳系统用先进材料专业。2007年至2008年任新加坡国立大学机械工程系
研究工程师;2008年至2011年任新加坡国立大学机械工程系博士后研究员;
京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2024年5月20日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自查说明
经自查,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及本人直系
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
担任任何职务,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
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
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具备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议事规则》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
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
综上所述,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2025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始终秉持勤勉尽责的履职原则,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
东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与相关材料均进行审慎审阅,与公司经营管理层
保持充分沟通交流,并结合实际提出合理化建议,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了有
效支持。2025年度任职期间,针对公司董事会无需回避表决的所有议案,本人
均投出同意票,未出现异议、反对及弃权表决情形。
参加股东会
参加董事会情况
独立董事 情况
姓名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东会
董事会次数 会议次数 次数 次数 未亲自参加会议 的次数
夏晖 5 5 0 0 否 1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各1次,审计委员会会议4次。本人作为上述委员会委员(其中担任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主任委员)亲自参加各专门委员会会议,恪尽职守,充分利用个人专业
知识,对所有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在会议前,本人通过预先沟通等方式,积
极获取决策必需的信息和资料,发挥专业技能,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在讨论
中积极贡献意见和建议,确保独立、客观及谨慎地行使投票权。
(二)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
师事务所保持紧密沟通,就公司运营、内部控制、财务、业务状况以及应重点
关注的审计事项进行沟通、交流。勤勉尽责,认真履职,及时了解公司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充分发挥监督作用,促进董事会
及经营层规范高效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履职相关规
定开展工作,年度现场工作时长已达15天,满足监管要求。本人通过线上沟通、
现场交流、参与公司及行业会议等多种形式,持续跟踪公司经营管理与财务运
行状况,在年度审计工作中认真听取相关汇报,全面掌握公司经营全貌。任职
期间,本人积极出席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监督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
执行情况,并实地调研公司项目建设及生产运营情况。作为新能源领域专业人
士,本人积极参与行业会议,及时把握行业政策与发展趋势,为公司发展提供
专业参考。同时,本人按时参加独立董事后续培训,持续学习监管政策与履职
规范,不断强化履职能力,勤勉尽责履行独立董事各项义务。
(四)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切实保障独立董事履职权利,在董事会及各类相关会议召
开前,主动与本人进行必要的事前沟通,如实回应本人提出的各项履职问询,
认真筹备并及时送达会议所需全部资料,为本人履职提供便利与支持,有效保
障了本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决策权。公司董事会与管理层高度重视同本人的
沟通交流,董事长及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积极配合本
人开展工作,给予了切实有效的支持,双方始终保持着顺畅、良好的沟通关系。
此外,除按监管要求组织本人参加独立董事专项培训外,公司通过不定期组织
集体学习活动及时传递监管政策动态,为本人持续提升履职能力、充分发挥指
导和监督作用创造了有利条件,也为本人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支撑。
(五)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三、独立董事2025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本人出席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2025年4月28日分别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2025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在关联银行开展金
融业务额度预计的议案》。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2025年度各期定期报告财务信息及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进行了审阅,相关报告真实完整、准确合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要求,决策程序合法,无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三)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担保目的系满足各子公司2025年度生产经营计划需
求,保障其资金供应、提高决策效率。根据上述会议提供的会议资料,经独立
判断,本人发表同意意见。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违规占
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未出现违规将资金直接或间接提供给公司实际控制人及
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及其他关联方使用的情形。
(四)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的
情形。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及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
报告期内,本人本着审慎履职的原则,认真查阅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方案相关的会议资料,对薪酬方案的审议程序、制定依据履行独立董
事监督义务。针对该薪酬方案相关议案,本人发表同意意见。报告期内,公司
未发生制定或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事宜,亦未出现激励对
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等相关情形。
(六)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等的相关要求,定期对公司募集资金的
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核查。2025年度,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用于补充
流动资金和委托理财的事项,均已履行相应审批程序,针对募集资金使用相关
议案,本人发表同意意见。
(七)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
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公证天业”)为公
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审阅相关资料,按
规定进行了审查,公证天业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具备为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项目成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
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其具备足够的独立性、诚信状况和投资者保护
能力,能够满足本公司2025年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续聘公证天业为公司
(八)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于2025年5月19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鉴于公司2024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为负,考虑公司的发展、资金需求及公司分红相关规定要求的情况,
为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该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短
期生产经营等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要求。针对
上述议案,本人发表同意意见。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履职,主动参与公司重大决策,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凭借专业知识独立行使表
决权、提供专业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力公司稳健规范经营、实现高质量发展,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夏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