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勤勉尽责的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客
观、公正的独立意见,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独立性、保护中小投资者
利益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米文莉女士:大专学历,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2003 年 1 月至 2022
年 8 月历任五联联合会计师事务所银川分所(后更名为北京五联会计师事务所银
川分所)部门经理、所长助理,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银川分
所部门经理、高级经理。2019 年 1 月至 2024 年 9 月任宁夏沃福百瑞枸杞产业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嘉泽新能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宁夏如是品牌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财务负责人、宁夏川肃东方
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监事。2025 年 9 月至今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任职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26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
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及股东会会议情况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 出席股东 是否出席年
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参加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会的次数 度股东会
出席了会议。在上述时间内,公司未召开股东会。
本人认真审议董事会议案,诚信勤勉,忠实尽责。重点聚焦公司财务信息披
露质量与内部控制有效性。认真审议公司第三季度报告等财务及信息披露文件,
对报告数据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慎核查,提出专业审核意见,确保披露信息真
实、准确、完整。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表示同意,无提出异议事项,
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按照公司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及提名委员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 年度,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就公司相关事项开展会议,本
人积极参加会议,参与讨论履行相关职责。
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阅,认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财务状况以及资金使用情况良
好。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新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反映
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人员以及董秘的议题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新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方式以及
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所聘高级管理人员的教育背景以及工作经历均
能胜任其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及本人任职的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所审议通过的各项
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对各项议案均未提出异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
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未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本人发挥自身专业优势,运用财务、审计等专业知识,对公司财务运作、内
控制度运行等工作进行专业判断,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客观、专业的参考意见,
切实发挥独立董事与审计委员会的监督制衡与专业支撑作用。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运用财务、审计等专业知识,对公
司财务运作、内控建设、审计工作等事项进行专业判断,在 2025 年报预审阶段
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切实发挥独立董事与审计委员会
的监督、制衡与专业支撑作用。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和现场工作情况
公司经营工作会议等机会,了解公司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通过对公司进行实地
考察,与公司经营管理人员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本人通过多种
沟通途径,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
事项的进展情况,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网络等有
关公司的报道、评价,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本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
责任和义务,2025 年 9 月 26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现场工作时间 4 天。
(六)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与本人采取现场、电话、微信
等多种方式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沟通交流。公司为本人提供了必要的条件,保证
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能够就公司生产经营等重大事项与本人进行及时沟通和
汇报,对本人提出的疑问能够及时进行解释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说明材料,有效地
配合了本人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本人履职期间不涉及此事项的审议与表决。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审阅了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作为独立董事与年
审会计师沟通过程中,对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重点关注事项提出了建议
和要求。目前公司未发现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
(三)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履职期间不涉及此事项的审议与表决。
(四)提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总经理、高级
管理人员以及董事会秘书的议案。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认真审查了董事、
高级及董事会秘书候选人资格,认为提名的董事以及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
资格、提名、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查了 2025 年度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的薪酬情况,认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领取的报酬严格按照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进行,年度绩效薪酬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
公司所披露的报酬与实际发放情况相符。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出席公司董事会,列
席公司股东会,认真、谨慎地行使独立董事的职权,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
权益。2026 年,本人将继续以严谨、勤勉与审慎的态度,坚持客观、公正、独
立的原则,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助力公司稳健发展,
切实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米文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