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周献慧,作为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本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
规以及《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责,积极承担独立董事
的各项职责,充分发挥专业独立作用,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现将本人2025年度相关履职情
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及专业背景
周献慧,女,195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高级工程师。1982年2月至1998年6月任化工部计划司主任科员、副处长、处
长;1998 年7月至2000 年3月任国家石化局规划发展司综合处副处长(正处
级);2000年3月至2016年任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副主任、主任和副秘
书长;2015年6月至今任北京国化格瑞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15年
司独立董事;2020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自查说明
经自查,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及本人直
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
位担任任何职务,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
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
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具备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议事规则》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
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
综上所述,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2025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
东会。本人对会议审议的议案及相关资料均认真审阅,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
了充分的沟通,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董事会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参加股东会
参加董事会情况
独立董事 情况
姓名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东会
董事会次数 会议次数 次数 次数 未亲自参加会议 的次数
周献慧 5 5 0 0 否 1
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1次、审计委员会会议4次,本
人作为公司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及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履行专门委员会成员
职责,对上述各次专业委员会会议均亲自出席、全程参与审议,不存在缺席、
委托参会等情形。本人充分结合自身专业优势与行业实践经验,对上述委员会
各项审议事项认真研究、充分发表专业意见与合理化建议,为董事会科学决策
提供有力参考,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成员职责,持续助力
公司健全治理结构、提升治理水平,推动公司实现规范、高质量及可持续发展。
(二)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积极参与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
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审计划、关注重点等事项进
行了交流,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独立。在日常工作中,
获取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与计划,每季度了解内审工作汇报、审核内审
工作进展情况并监督内部审计计划落实情况。
(三)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恪守独立董事履职准则,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15
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定的履职要求。本人通过电话、微信、邮件联
络、面对面沟通、参加公司会议及化工行业会议等多种方式,持续密切关注公
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充分利用现场会议及其他工作时间开展实地考
察,并结合自身参加化工行业会议所获取的行业信息,为公司发展提供专业建
议。在公司年度报告审计期间,本人认真听取管理层关于公司经营情况及相关
事项的汇报,全面、深入掌握公司整体运营状况;现场工作期间,本人积极参
与董事会会议及专门委员会会议、监督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运行、考察公司可转
债募投项目,不断提升自身履职能力,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为公司规范发
展提供支持。
(四)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将独立董事履职保障作为完善公司治理、规范经营的核
心举措之一,切实保障本人各项履职权利得以充分行使。在董事会及各类相关
会议召开前,公司主动与本人提前对接、充分沟通,全面告知会议核心议题与
相关背景,耐心细致回应本人在履职过程中提出的各类问询,确保本人对会议
内容有全面、清晰的了解。同时,公司筹备会议所需的全部资料能够做到资料
完整、分类清晰,并及时送达本人手中,为本人高效参与会议审议、独立发表
专业意见提供了坚实保障,切实维护了本人的知情权、参与权与决策权。公司
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协作,核心管理人员主动配合本人开展
履职工作,积极提供必要支持,搭建了顺畅、高效的沟通桥梁,形成了相互配
合、协同推进的良好互动关系。公司通过线上及时推送最新监管政策与行业动
态等方式,助力本人持续提升专业素养与履职能力,为本人切实维护公司及全
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与保障。
(五)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三、独立董事2025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先后于2025年4月24日、4月28日组织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均审议通过
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与《关于2025年度在关联
银行开展金融业务额度预计的议案》。本人结合会议资料及相关核查材料,经
审慎审议与全面核查后认为,公司2025年度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均紧密结合
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严格按照市场化原则规范运作,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独
立性造成影响,同时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
情形。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始终将公司财务信息及内控管理作为履职重点,全程重
点关注并监督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定期报告所披露的财务信息,以及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的编制与披露全过程,逐一核查相关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与合
规性。经全面核查确认,上述各类报告均严格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要求,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规定,报告编制、审议及披露的全流程决
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亦未发现违法违
规的相关情形。
(三)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
计的议案》,经核查,本次预计担保所涉及的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
体系内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非合并报表范围内的第三方主体。本次担
保是为满足各子公司2025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的顺利推进,保障其日常运营所
需资金周转,同时进一步提高决策效率、优化经营管理流程。本人认为,该等
担保事项的实施,能够有效支撑各子公司经营业务的有序开展,助力其实现经
营目标,契合公司整体长远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
情形。同时,公司已建立完善的对外担保风险管控机制,管控流程严谨规范,
全程严格把控担保风险,未向控股股东、公司其他关联方、非法人单位及个人
提供担保,亦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强制公司提供担保的违规情形。
与此同时,经核查确认,2025年度公司未发生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违规
占用公司资金的行为,亦未出现违规将公司资金直接或间接提供给实际控制人
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其他关联方使用的情况,资金管理规范有序,切实保障
了公司资产安全。
(四)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的情形。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及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
报告期内,本人审慎查阅了2025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的相关文件,经核查,该薪酬方案紧密结合公司当期经营实际、发展现状,同
时参考所处行业薪酬基准合理制定,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
公司内部各项管理制度的要求,方案制定的全流程规范有序、符合合规标准,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未开展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的制定及变更相关
工作,亦未出现激励对象获授相关权益、行使权益的条件达成等相关情况。
(六)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监督职责,按照法律法规等的相关
要求定期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状态、实际使用方向、使用进度等关键事项,
开展核查工作。核查过程中,本人重点聚焦募集资金专款专用的落实情况,细
致排查是否存在截留、挪用、违规划转等不符合规定的情形,确保募集资金使
用全程合规。经本人全面核查确认,2025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存放均
严格恪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要求,未出现违规使用、违规存放的行为;
针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公司将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相关
安排,均严格按照规定履行了董事会、股东会等相应审批流程,审批程序规范
有序、合法合规。上述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不仅能够有效盘活存量资金、提
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还能获取合理的理财回报,既契合公司当期经营发展需
求,也充分保障了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
(七)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正式确定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公证天
业”),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本人秉持审慎严谨的
态度,对公证天业的审计资质、专业执业水平以及独立性进行核查。经核查,
公证天业在审计执业过程中始终坚守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拥有成熟
的上市公司审计服务体系和丰富的行业实践经验,具备高效完成公司2025年
度常规审计、内控审计等各项相关工作的专业能力。同时,本人重点核查了审
计项目组成员的执业合规性,确认其未存在违反相关职业道德规范、影响独立
性的情形,该团队具备充足的独立性、良好的职业诚信以及较强的投资者保护
意识,能够满足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各项标准与要求。综上所述,本人
认为公证天业完全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及内控审计服务的资质与能力,同意续
聘其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八)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于2025年5月19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量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为负,结合公司现阶段的长远发展规划、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周转
需求,以及公司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章制度要求,为切实保障全体股东的长
远利益,助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公司2024年度不实施利润分配,同时亦不
开展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及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事宜。本人结合自身履职职责,
对该利润分配议案进行了全面核查,认为该议案充分考量了公司当期经营实绩、
中长期发展战略布局与短期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决策依据充分、合理,完全
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主动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认真审议各项议案,依托
自身专业知识,独立、审慎行使表决权,通过充分了解公司重大事项、加强与
相关方沟通,发挥专业优势为公司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
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自身专业能力与实践经验,密切配合公司各项工作,加强沟通交流,助力公司
规范运作、稳健经营、高质量发展,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周献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