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如意毛纺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杜永忠)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山东如意毛纺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的独立董事,报告期内能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诚信、勤勉、忠实、尽责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
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杜永忠,中国国籍,大学学历,民主建国会会员,注册会计师。现任锐意方兴
管理咨询集团公司董事局主席、首席执行官。
本人不在如意集团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如意集团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
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如
意集团及其主要股东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满足适用的各项监管规定中对于出任如意集团
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
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认为本人
作为独立董事继续保持独立性。
二、年度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出席董事会会议、股东会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本报告期应 以通讯方式 是否连续两
现场出席董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会 出席股东会
姓名 参加董事会 参加董事会 次未亲自参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加董事会会
议
杜永忠 6 0 6 0 0 否 3
报告期内,对董事会提交的全部议案认真审议,对需表决的议案,均投出赞成票,
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对公司本年度董事会各项议案没有提出异议。
(1)提名委员会
本人作为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积极履行职责,对公司提名的高级管理人
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审议程序是否合法合规进行审查,切实履
行了提名委员会的职责。
(2)审计委员会
本人作为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按照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公司的
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定期报告等相关事项进行审查。在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
仔细审阅各项资料,认真履行了监督、核查的职责,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
监督作用。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设立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根据需要研究讨论相关事项。2025年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1
次,本人应出席1次,实际出席1次,没有委托或者缺席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依法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在董事会及其专
门委员会会议上发表专业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投资
者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和临时股东会,没有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也没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等情况。
本人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积极沟通,就
年报审计计划、审计方法、重点审计事项、财务报告信息,以及审计意见等事项进行了
深入探讨和交流,积极助推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发挥作用,维护审计结果的客
观、公正。
报告期内,本人非常重视与中小股东之间的沟通交流,通过股东会等方式与中小股
东进行沟通交流。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制度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的信息做到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
通俗易懂,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同时本人持续关注各类媒体有关
公司的相关报道,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
及执行情况,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和管理出谋划策,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以保
护中小股东的权益,确保公司的利益与中小股东的利益始终保持一致。
现场工作时间达15天。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生产经
营情况、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
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
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本人认真学习了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加深了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公司规范运作、
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等内容的认识和理解,进一步提升了自觉保护公司和中小股东合
法权益的思想意识和能力。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履职需重点关注的事项,均本着审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
断的立场,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充分沟通,与其他独立董事进行
充分讨论后,对相关事项的合规性发表独立意见。报告期内,重点关注的事项发表独立
意见的情况如下:
序号 关注事项类型 关注事项
对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核
查并发表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
报告 年第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第三季度报告,
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
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聘任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的执业资质、投资者保护能力、从业人员信息、
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
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业判断,认为中喜具备胜任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
专业资质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
要求。
考评 2024 年董监高履职情况、审议董监高 2024
年度薪酬情况
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
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
理人员,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
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严格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忠实勤勉、恪尽职守、积极履职,与公司董事会及经
营层之间进行了良好有效的沟通,密切关注公司重大事项情况及公司治理运作情况,充
分发挥自己在相关专业领域、公司经营、管理、风控、财务等方面的经验和专长。客观、
公正、独立地作出相关事项的判断,认真审阅各项会议议案,促进了公司董事会决策的
科学性和客观性,并为公司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专业意见和建议,推动公司治理体系的
完善。
与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保持密切沟通与合作,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强化独立董事
的工作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杜永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