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湘印象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作为三湘印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独立
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在 2025 年度工作中
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公正、客观的审核意见,为公司的长远
发展出谋划策,对董事会的科学、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发展都起到了积极作用。现
将本人 2025 年任职期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王建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毕业于武汉大学工商管
理专业。1982 年 7 月至 1983 年 8 月任湖南省宁乡县人民银行储蓄会计,1983 年
年 7 月任中国人民银行沅江支行负责人,1985 年 7 月至 1991 年 8 月任中国人民
银行湖南省分行会计处科长,1991 年 8 月至 1993 年 4 月任中国人民银行湖南省
分行会计处处长助理,1993 年 4 月至 1998 年 7 月任中国人民银行湖南省分行会
计处副处长,1996 年 3 月至 1997 年 12 月任中共芷江县委常委、副县长,1998
年 7 月至 1999 年 12 月任民生银行总行财会部财会处处长,1999 年 12 月至 2002
年 1 月任民生银行总行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2002 年 1 月至 2006 年 7 月任民生
银行总行计划财务部总行部门总经理,2006 年 7 月至 2008 年 1 月任民生银行总
行财务管理部总行部门总经理,2006 年 8 月至 2007 年 11 月任民生银行总行财
务管理部中间业务管理中心总行部门处室处长,2007 年 10 月至 2013 年 12 月任
民生银行上海分行分行党委书记、行长,2012 年 8 月至 2014 年 6 月任民生银行
总行党委委员,2013 年 10 月至 2014 年 10 月任民生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长,2014 年 7 月至 2018 年 6 月任中国民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首席财务
官,2014 年 7 月至 2015 年 8 月任中民物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现任本公司独
立董事。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没有在本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
委员以外的其他职务,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
术咨询等服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
关系,本人没有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
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综上所述,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任职期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会,
未出现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任职期间内,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
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程序,合
法有效。本人对报告期内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进行认真审阅和积极讨
论后,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具体出席董事会
及股东会的情况如下:
本报告 是否连续两
亲自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缺席董 出席股
董事姓 任职状 期应参 次未亲自参
董事会次 式参加董 董事会次 事会次 东会次
名 态 加董事 加董事会会
数 事会次数 数 数 数
会次数 议
王建平 现任 4 4 4 0 0 否 3
(二)参与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会议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委员及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对任职期间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专门委员会的各项
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充分利用专业优势,
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审议和决策,为董事会提供更多的决策依据,提高董事
会的决策效率。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如下:
委员
参会成员 召开会议
会名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情况 次数
称
内控审计部汇报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
审计 王建平(主任
报告、 2024 年内控审计部工作总结、
委员 委员)、阮继 4 2025-03-28
会 涌、陈劲松
师事务所工作汇报。
审议议案:关于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
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
方案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
告的议案;关于公司续聘 2025 年度会计
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
值及预计负债的议案。
审议议案:关于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
备的议案。
审议议案:关于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
案。
许文智(主任
战略 委员)、王盛、 2025-04-18 公司战略与投资研讨会。
与投 陈劲松、黄
资委 建、郭永清、
员会 刘斌、王建 2025-08-22 公司战略与投资研讨会。
平、阮继涌
独立 审议议案: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董事 王建平、阮继 预计的议案。
专门 涌 审议议案:关于终止 2023 年度向特定对
会议 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报告期内,按季度召开审计委员会,本人深入了解公司
内控建设及执行情况,督促提升内部审计有效性与内控执行水平。在与外部审计
机构协同方面,本人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本人会同审计委员会对其审
计人力投入、工作推进情况予以持续关注,并就关键审计事项、重大风险应对等
进行重点提示与督导,保障审计工作质量与进度。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及公司配合工作的情况
任职期间内,本人现场工作时间为 16 天。本人高度关注公司发展情况,本
人利用参与董事会、股东会的机会,深入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财务状况及各项
决议的执行情况;通过管理层对项目经营情况和市场情况的介绍,进一步深入了
解了公司项目经营情况和市场环境。本人运用专业知识和企业管理经验,对公司
董事会相关议案、公司内控治理等方面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监督和
指导的作用。在行使职权时,公司管理层积极配合,保证本人享有对公司主要信
息的知情权,同时对本人关注的问题予以迅速的落实和改进,为本人履职提供了
必备的条件和必要的支持。
(五)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况;
(六)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信息披露做到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公司了解具体情况,运用专业知识,帮助董事会科学决策,督促公司规范化运作;
同时,本人关注董事会及股东会决议的执行情况,报告期内相关决议事项均得以
有效执行。
业调控期间的经营情况,建议公司加强前瞻性研究,灵活调整经营策略。
公正的判断,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地维护了公司和广大社会
公众股股东的利益,有效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七)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任职期间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积极参加
公司股东会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认真、及时回复投资者提问,回应投资者
关切并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价格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交易相关事项已通过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相关交易合同均按照一般商业条款订立,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规,符合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公司及股东的各项
承诺均得以严格遵守,未出现违反股份减持、同业竞争等相关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被收购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积极关注并严格审查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的相关编制情况及内容,确保相关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同时,
督促公司不断加强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合理防范各类经营风险,不断提升公司内
部控制建设水平,以确保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此
外,在审核定期报告的过程中,严格履行保密职责,坚决防止内幕信息泄露以及
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五)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本人审查了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资质,认为其具有证
券期货从业资格,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开展审计工作的独
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
恪尽职守。续聘该会计师事务所是为了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稳定性、连续性。本
人同意公司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审计机
构,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将上述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并通过。
(六)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聘任或者解聘财务负责人的情形。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
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本人对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专业背景、公司治理理念等进
行了全面考察研判。在履职过程中,本人积极关注公司治理的多元化建设,助力
公司持续完善治理结构、提升治理规范化水平。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
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
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公司未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进行
调整;未发生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
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的情
况。
四、总体评价及建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间内本人始终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
司章程》及相关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职责的规范性文件履行职责,积极出席公司董
事会、股东会并认真审核会议事项,主动与公司相关人员沟通了解公司实时经营
状况,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神和为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进一步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认真履
行职责,发挥自身专业优势,为公司发展建言献策,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
按照相关监管规定,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研究相关事项和履
职相关问题,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发挥应有
的作用。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王建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