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特佳新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陈斌波
作为奥特佳新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本人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严格遵循《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的规定,恪守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秉持审慎、勤勉的态度,
全面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本人按时出席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对所有审议事项均基于专业
背景进行独立、审慎的判断并依法行使表决权。本人尤其重视通过确保公司
各项信息披露,包括但不限于战略决策依据与重要人事任免信息的公正、透
明与及时,来切实保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知情权与利益。未来,
本人将继续坚守独立董事的立场,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与长远发展
履行应尽的职责。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与专业背景
本人陈斌波,1964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1985 年毕业于
华中科技大学,获工学学士学位;1987 年在华中科技大学获管理学硕士学
位。曾任东风本田汽车有限公司执行副总经理兼营销副总经理、东风汽车公
司产业政策研究室筹建负责人、敏实集团 CEO 兼 CMO 兼客户发展中心总经
理、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 CEO,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四川成飞
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武
汉汽车行业协会会长。
(二)独立性声明
本人及直系亲属未在公司及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其关
联方无直接或间接利益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规要求。
二、2025 年度履职概况
(一)董事会及股东会履职情况
本人自 2025 年 12 月 9 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亲自出席了第七届
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并列席了换届相关的股东会,未出现缺席或委托他人表
决的情况。任期期间对所有议案均投赞成票,未提出临时提案,亦未发生提
议召开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
询机构等情况。本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勤勉尽责,列席
股东会期间,与管理层保持深入交流,积极推动公司治理的透明化与规范化。
(二)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由于报告期内任职时间较短,暂不涉及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三)投资者权益保护举措
本人通过积极参与董事会,深入了解公司战略规划,结合自身专业背景
提出了多项具有前瞻性和可操作性的建议。同时,本人主动监督公司的信息
披露工作,切实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
(四)现场工作与调研
随后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上,本人认真听取了管理层关于公
司面向 2030 年的中长期战略规划的详细阐述,并就关键议题与董事会其他
成员及管理层进行了深入探讨。通过此次参会与交流,本人对公司当前的发
展态势与长远战略方向有了更为全面和深入的把握。未来,本人将继续通过
准时出席各类会议、参与实地考察及公司重要活动等多种方式,持续贴近公
司经营实际,积极履行独立董事的监督、咨询与决策职责,为公司的稳健发
展与规范治理贡献专业力量。
三、2025 年度重点关注事项
本人在 2025 年年末就任公司独立董事,听取了公司的中长期战略规划。
通过对战略规划的细致研读,并与公司管理层就行业趋势、资源匹配及风险
应对等进行深入沟通。本人审慎认为,公司所制定的中长期战略规划紧密结
合了公司现有业务基础与新能源汽车热管理行业的未来发展特征,目标设定
合理,实施路径清晰。整体而言,该规划兼具前瞻性与务实性,具备较强的
科学基础和可操作性,能够有效引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最终服务于公司整
体价值的提升与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四、总体评价与建议
作为公司新任独立董事,本人于 2025 年履职以来,严格遵守《公司法》
《证券法》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恪守独立、客观、公
正原则,以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权益为己任。并通过积极参加董事
会会议、审慎审议议案、与管理层保持沟通,迅速掌握了公司运营状况。报
告期内,本人对所有审议事项均进行了独立判断并依法表决。
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成员,本人未来将重点
围绕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重大投融资决策以及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选
聘与监督等核心职责展开工作。同时,本人将结合自身的专业背景与行业经
验,在董事会审议各项重大事项时提供客观、独立的意见。本人将持续关注
公司运营与治理状况,致力于协助公司完善风险预警与防控机制,在董事会
中积极履行监督与制衡职责,推动公司治理水平持续提升,以维护公司的长
远健康发展与市场声誉,切实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陈斌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