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发展: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腾文)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8 02:4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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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审慎、勤勉、忠实、独立履行职
责。报告期内,积极出席董事会、股东会及相关会议,客观公正地审
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和全体股东利益,
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
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张腾文,女,1970 年 10 月生,西南财经大学财务管理学博士、
副教授。曾任西南财经大学证券与期货学院行业分析研究所所长、四
川省商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暨审计委员会主任、成都盛帮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暨
审计委员会主任、南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暨审计委
员会主任、四川三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暨审计委员
会主任。现任西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副教授、研究生导师,四川久远
银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暨审计委员会主任,四川新网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监事,四川省会计学会监事。2022 年 6 月起任公司独立
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概况
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会议,认真审议会议的各项议案,忠
实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的情况
席了全部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没有缺席或委托出席会议的情况。本
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
充分沟通,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能力为董事会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议,
谨慎行使独立董事表决权,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
本人对 2025 年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重要事项在认真审议的基
础上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兼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与 ESG 委员会
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2025 年度,本人
亲自出席全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严格按照独立
董事相关规定行使职权,认真审议相关事项,对公司的业务发展和合
规管理提供合理化建议,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2025 年通过董事
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具体履职情况如下:
  在 2025 年任职期间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9 次会议。本人作为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积极参与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严格
按照监管要求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等相关制度的规
定参加会议,对公司财务报告、内外部审计、续聘年度审计会计师事
务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等相关议案进行了审议并提出意见,保障审
计委员会充分发挥对董事会科学决策支持和监督的作用。尤其是在定
期报告审议过程中,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负责人、财务部门、
内审部门就年审计划、审计关注重点等事项进行多次交流,重点关注
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在履职过程中保持客观、
审慎、独立的专业判断,确保审计报告真实全面反映公司实际情况,
履行了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责。
  在 2025 年任职期间内,战略与 ESG 委员会共召开 1 次会议。本
人作为战略与 ESG 委员会委员,对公司《2024 年度环境、社会和公
司治理(ESG)报告》编制内容提出审核意见,监督指导公司环境保
护、社会责任、公司治理等工作的有效实施,切实履行了战略与 ESG
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在 2025 年任职期间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 2 次会议。本
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积极履行
委员职责,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履职情况进行评价、考
核,对公司薪酬政策与方案进行研究,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在 2025 年任职期间内,公司未发生需要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的
情况。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工作情况
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基础上,对关联交易、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
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依法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在董事会及其专门
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上发表专业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决策
支持和监督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沟通,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每个季度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
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
财务部门、内审部门就年度审计工作进行了多次沟通,重点了解公司
财务报告的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关键审计事项等内容,积极督促会
计师事务所依法依规履行审计职责,保障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切
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情况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执行信息披
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
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对于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进行认真审核,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独
立、客观、审慎地发表独立意见,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促进
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
深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
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独立董事履职相关培训,
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控提供意见和
建议。
通过参加公司股东会、网上业绩说明会和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
待日活动的方式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
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司章程》《未来三年(2024-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相关规定,公
司实施了 2024 年度现金分红方案。本人认为公司对股东现金分配的
安排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兼顾了股东的当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决策程
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在公司现场办公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本人担任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未超过 3 家,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
履行职责。本人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 15 个工作日,工作内容包括
出席会议、现场调研考察、与相关方进行沟通、参加培训等工作。
  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本人充分
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等形式,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内控建设和执行情况,
及时知悉公司相关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同时,本人通过电话、网络
通讯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
系,及时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本人重点关注公司
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的变动情况,商誉、存货等资产减值情况,积极
与年审签字会计师及公司财务部门沟通,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有针对
性地为公司在财务管理、规范运作等方面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公司成都倍特数字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成都国际空港新城园林有限公
司、成都倍特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及时了解子公司业务板块的经营情
况、财务状况和业务发展情况,听取子公司经营层对工作情况的汇报。
  公司对独立董事开展现场调研考察和交流给予了积极的配合,保
障了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
流,积极主动汇报公司生产经营及相关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征求独
立董事的专业意见,为独立董事的履职提供了足够的资源和必要的配
合支持。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1 月 21 日、2025 年 12 月 11 日召开第九届
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及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成都森未科技有限公司直接或间接股东转让
权益优先购买权暨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议案》《关于预计 2025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转让资产一揽子交易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预计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本
人认为,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暨与关联方共同投资事项符合公司实际
情况和业务发展的需要,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公
司交易资产转让、物业租赁价格以评估价格为基础确定,委托运营费
用根据业务实际发生情况据实结算并最终根据审计结果确定。关联交
易定价公允合理,定价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系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所需,遵循一般
商业条款,交易定价公允,符合市场化原则。上述关联交易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
《2024 年年度报告》《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5 年
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人认为,上述报告的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报告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活动、公司治理及财务状况等方面的情
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公司利润分配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6 月 27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
一次会议、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本人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根据公司利润分配
政策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提出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
(2024-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兼顾了股东的当期利益和
长远利益,与公司当期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不存在损害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聘用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6 月 6 日、6 月 27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
次临时会议、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
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本人认为,天
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上市公司财务审计工作丰
富的业务经验,且在执业过程中能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勤
勉尽责,谨慎执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慎独立的原则,积极有效地履行了职责。通过参会、调研、座谈等多
种形式,及时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对
于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审计事项,坚持事先审慎研判,并独立、客观地
行使建议权、表决权,督促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
完成信息披露工作,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及管理层
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积极配合与支持。
则,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一是持续加强对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
的学习,不断提升履职专业能力。二是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
层之间的沟通与合作,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
设性、针对性的意见,增强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三是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
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
健康发展。
                      独立董事:张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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