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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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董事:
本人韦利行作为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 2025 年的工作中,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
作用,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
章程》、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以下简称“《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内控制度的规定,按时出席了历次会议,认真审议各项
议案及相关材料,并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专业的意见,切实维护了公
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 2025 年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专门会议、一次战略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担任董事
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间积极参加 2025 年度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并均亲
自现场或以通讯方式出席了全部会议,无委托出席和缺席情况。本人依照《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审
阅议案,分享自己专业领域的知识和经验,提出合理的建议,以审慎的态度行使
相应的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各专业委员会的召集召开符合
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作情况,积极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对待审议事项深入调研,经会议讨论与
分析,本人对公司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 2025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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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并由其投资建设马来西亚研发
生产基地的议案》,本人经深入调研,独立分析,并在会议上针对本次日常关联
交易事项的具体内容、原因背景、对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影响等方面与其他独立董
事充分讨论审慎分析,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将此议案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
会议审议。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
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专项审计说明的议案》、
《关于
公司 2025 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暨为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
保的议案》、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关于公司
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薪酬(津
贴)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关于 2024 年度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度为下属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
案》、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本人在会议上与其他独立董事经
充分讨论审慎分析,一致同意相关议案,并将前述议案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
次会议审议。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席位、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
及相关制度的议案》、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
人提名的议案》、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
的议案》,本人在会议上针对公司换届选举、董事会席位设置、新一届董事候选
人任职资格等方面与其他独立董事充分讨论,同意该议案,并将此议案提交第四
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二)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
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在 2025 年积极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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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过程,多方听取意见,并运用专业知识,提出意见建议。为
公司的高速稳健发展提供保障,切实维护投资者的利益。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
《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及
制度的规定,积极参加战略委员会会议及相关工作,会议中对公司 2025 年度申
请银行授信、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事项及董事会战
略委员会 2025 年年度工作报告进行了审查,认真履行了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高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水平、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
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工作的情况
事会、股东会的机会及其他时间,对公司管理层进行了交流、沟通,并通过生产
基地现场考察的方式,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和发展情况,现场履职共计
持密切联系,及时掌握公司各项重要事项的进展情况,关注外部环境、关注传媒、
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以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
议和意见。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督促公司按照《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要求
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
正;督促和核查董事、高管履职情况,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董
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加强对公司战略发展的研究,
针对公司未来发展及规划,本人作为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在会议上充分了解公
司的各项业务的可行性及对公司中长期战略发展的影响。对公司提交的各项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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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认真审核,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充分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积极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督部
门出台的法律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
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充分领会独董制度改革对
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
益的思维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更好地保
护投资者的权益。
三、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披露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文件,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
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及内部控制体系的建
设和运作情况。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定期报告及其他有关事项进行审议,
监督核查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向投资者充分揭示
公司的经营情况。
(二)应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
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活动开展所需,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确定,该关联交
易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也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事项
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薪酬(津贴)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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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酬的议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水平以公司规模为基础,
符合公司薪酬体系及实际发展要求。
(四)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于调整董事会席位、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议案》、
《关于公
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关于公司董
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按照相关法律程序
进行了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选举的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董事选举的审议和表决程
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2025 年 6 月 13 日,公司
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
过了《关于选举董事长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副
总裁的议案》等议案。本次聘任的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
和专业素养能够胜任公司相应岗位的职责要求,选举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利润分配事项
并于 2025 年 5 月 21 日披露了《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4 年度公司
的利润分配由公司管理层、董事会根据当年会计年度公司的盈利情况、资金需求
和股东回报规划提出,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要,
不存在违法、违规和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关人员均予以积极配合,比如向本人定期通报公司运营情况、提供相关备查资料、
组织或者配合本人开展实地考察等工作,对本人在审阅相关议案时提出的意见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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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予以了足够的重视并采纳,为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提供了良好的条件及环
境基础。
五、其他工作
以上是本人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汇报。
独立董事:韦利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