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
市值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市值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公司市值
管理行为,维护公司、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积
极响应《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中关于鼓励上市公司建立市值管理制度的号召,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市值管理,是指以公司合规经营、有效
管理以及内在价值创造为基础,通过建立一种长效组织机制,致
力于追求公司价值最大化,为股东创造价值。
第三条 市值管理是上市公司的战略管理的重要内容,在上
市公司持续经营期间,应持续保障市值管理工作的开展,市值管
理是董事会的核心工作内容之一。
第二章 市值管理的目的与基本原则
第四条 市值管理主要目的是通过充分合规的信息披露,增
强公司透明度,引导公司的市场价值与内在价值趋同,同时利用
资本运作、权益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等手段,使公司价值得以
充分实现,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从而达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目标。
第五条 市值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 合规性原则
公司市值管理工作应当在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
章、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自律规则、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前
提下开展,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等违法违规
行为。
(二) 整体性原则
公司遵循整体性原则,协同公司各业务体系以系统化方式持
续开展上市公司市值管理工作。
(三) 科学性原则
公司的市值管理应当采用科学的、系统的方式开展,以确保
市值管理的科学性、高效性与可行性;市值管理工作的开展不得
违背市值管理的内在逻辑。
(四) 常态性原则
上市公司的市值成长是一个持续的和动态的过程,因此,公
司的市值管理应是一个持续、常态化的管理行为。
第三章 市值管理的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 市值管理工作由董事会领导、经营管理层(高级管
理人员)参与,董事会秘书为市值管理工作的具体负责人。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和投资者关系部是市值管理
工作的执行机构,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各职能部门需积极配合,共
同参与公司市值管理工作。
第八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积极参与提升公司市
值的各项工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市值管理中的职责包括但
不限于:
(一) 参与制定和审议市值管理策略;
(二) 协助市值管理策略的执行;
(三) 在市值管理中出现重大问题时,参与危机应对和决
策;
(四) 其他与市值管理有关的工作。
第四章 市值管理的主要方式
第一节 资本运作
第九条 公司应积极落实发展战略,通过内生与外延式发展
相结合的发展路径,适时开展兼并收购,强化主业核心竞争力,
发挥产业协同效应,拓展业务覆盖范围,从而提升公司质量和价
值。
第十条 必要时通过剥离不良资产,提升公司资产质量,优
化资源配置。公司应通过剥离不适于企业长期战略、没有成长潜
力或影响企业整体业务发展的部门、单项资产等,使资源集中于
经营重点,从而提升公司竞争力,使企业资产获得更有效的配置、
提高企业资产的质量和资本的市场价值。
第十一条 积极灵活运用再融资策略,充实公司资本金,满
足公司产业布局中大规模投资的资金需求;合理扩张公司业务,
提升竞争力,增强创利能力,实现公司市值有效率的增长。
第二节 权益管理
第十二条 适时开展股权激励,实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核
心团队成员的利益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捆绑,共同推进公司发展,
帮助公司改善经营业绩,提升盈利能力和风险管理能力,创造企
业的内在价值,尽可能多地获得市场溢价,同时向资本市场传递
公司价值,使得资本市场了解并反映公司的内在价值,从而促进
企业的市值管理。
第十三条 适时开展股份回购和股东增持。公司应根据市场
环境变化进行相应的权益管理,避免股价剧烈波动,促进市值稳
定发展。市值形势持续低迷时,采取回购、大股东增持等方式,
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市值稳定。
第十四条 在满足分红条件时,根据公司情况制定每年分红
计划,积极实施分红并提升分红次数和比例。通过提升股东回报,
让长线投资者有明确的预期,培养投资者对公司长期投资理念,
吸引长线投资资金。
第三节 日常管理
第十五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
(一)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计划;
(二)加强投资者关系日常维护工作,及时、准确、完整、
合规地披露与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相关的信息;
(三)根据公司经营业绩情况或发生的重大事项,主动开展
分析师会议、业绩说明会和路演活动,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线上
/线下或一对一/一对多沟通等;每年通过多种形式举办特色投资
者关系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走进上市公司、境外生产基地调研
等,加强与机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金融机构的交流互动,争
取价值认同,形成投资决策和主动推介;
(四)通过建立、优化和维护投资者关系交流平台,引导投
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对企业价值的充分认知,主动收集并整理
投资者对公司的发展建议,特别是让中小投资者充分行使股东权
益。
第十六条 公共关系管理
(一)建立日常媒体关系网络(法定披露媒体、主流市场财
经媒体、主流行业媒体等),加强与财经媒体的合作,保障财经
媒体渠道的畅通,引导媒体的报道遵循客观事实;
(二)与政府部门、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保
持良好的沟通关系。
第十七条 舆情及危机管理
(一)建立及时全面的舆情监测与危机预警机制,保证内外
部信息沟通流畅,强化危机的预防和应对能力,积极维护公司的
公共形象;
(二)定期跟踪分析公司舆情环境、二级市场表现,对公司、
行业、同行业上市公司的舆情信息进行跟踪。
第十八条 公司及其控股股东(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应当切实提高合规意识,不得在市值管理
中从事以下行为:
(一)操控公司信息披露,通过控制信息披露节奏、选择性
披露信息、披露虚假信息等方式,误导或者欺骗投资者;
(二)通过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操纵股价或者配合其
他主体实施操纵行为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资本市场秩序;
(三)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价格等作出预测或者承诺;
(四)未通过回购专用账户实施股份回购,未通过相应实名
账户实施股份增持,股份增持、回购违反信息披露或股票交易等
规则;
(五)直接或间接披露涉密项目信息;
(六)其他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规定,影响公司证券及其衍生
品种正常交易,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
行为。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的规定如
与国家日后颁布或修订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或
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一致,按后者的规定
执行,并应当及时修改本制度。
第二十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和修订,自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