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刘爱珺女士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充分发挥独
立董事的作用,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
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
有效地保证公司运作的合理性和公平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合法利益。现将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内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刘爱珺,197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
历。2008 年 1 月至 2014 年 7 月,任深圳恒诚税务师事务所所长兼董事长;2014
年 8 月至 2021 年 9 月,任亚太鹏盛税务师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合伙人兼总经理;
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1 年 10 月至今,任中税网(深圳)税务师事务所集
团有限公司所长兼董事长;2022 年 1 月至今,任深圳市天德企业策划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市天德财税顾问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5 年 8 月 6 日
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现场参会方式出席会议 2 次,以通讯方式亲自出席会议 8 次,严格审议并表决董
事会提交的各项议案,不存在委托出席、缺席、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的情况。
在任职期间,本人秉持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在参加会议前,认真阅
读、详细研究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及相关材料。在会议上,积极参与讨论并提
出合理化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在 2025 年度召集、召
开的董事会、股东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
相关程序,合法有效,因此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除了回避事项外)均
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次),本人应该出席的股东会 4 次,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 4 次会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三个专门
委员会。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各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要求,本着勤
勉尽责的原则,履行了以下工作职责:
审计委员会: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充分了解公司的经营和财
务状况,对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定期报告、财务报告等进行了审议,听取
了内部审计部门 2025 年度二季度工作总结及其后工作计划等工作汇报,切实履
行了审计委员会委员工作职责。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与自身履职需求进行通讯办公,
对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进行深入了解与讨论,保障了独立董事所做决策的
科学性和客观性。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在年度审计期间,本人与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内部审计部门进行了充
分的沟通,并询问内审部门负责人关于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运行情况,确保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得到有效运行,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能够促进公司的经营与
发展。另外,本人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等事项相
关问题进行有效的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出席公司股东会,与参会的中小投资者就会议审议议案
及其关心的公司经营情况进行了沟通交流。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及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间,对公司进行了多次实地现场考察、沟通,并通过面谈、邮件和通讯等多种方
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深入了解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情况;结合自身在会计领域多年从业经验与专业知识,
重点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
行了检查,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
对公司的影响,积极为公司的发展和规范化运作提出建议,年内现场工作时间累
计 15 个工作日,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六)在保护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文件、及时进行调查、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等,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
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
股东的合法权益。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规定,不断完
善信息披露工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的事项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定期报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按时编制
并披露了《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向广大投资者公开、
透明地披露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全体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
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和现金流量情况。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工作细则》的规定召开第四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董
事会第九次会议,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薪酬方案科学、
合理,符合行业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事项。
四、其他工作情况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
确和完整。2026 年,本人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
勤勉尽责,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
提高董事会决策科学性,为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
规范运作、健康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报告完毕,谢谢!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刘爱珺女士 2025
年度述职报告》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刘爱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