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创达: 独立董事唐秋英女士2025年度述职报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8 02:4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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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唐秋英女士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充分发挥独
立董事的作用,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
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
有效地保证公司运作的合理性和公平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合法利益。现将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内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唐秋英,196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具有“工科”
和“会计学”双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会计师和助理工程师职称。2011 年 11
月至 2019 年 5 月担任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兼财务
负责人;2019 年 6 月至 2021 年 6 月担任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
理、董事会秘书,2021 年 6 月至 2023 年 8 月 31 日担任孚能科技(赣州)股份
有限公司顾问。2021 年 12 月至今任深圳市金合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6
年 1 月任臻驱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 5 月起至今,任公
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次,以通讯方式亲自出席会议 10 次,严格审议并表决董事会提交的各项议案,
不存在委托出席、缺席、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的情况。
  在任职期间,本人秉持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在参加会议前,认真阅
读、详细研究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及相关材料。在会议上,积极参与讨论并提
出合理化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在 2025 年度召集、召
开的董事会、股东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
相关程序,合法有效,因此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除了回避事项外)均
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临时股东会 4 次),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 5 次会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三个专门
委员会。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各专
门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履行了以下工作职责:
  审计委员会: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主持公司审计委员会
的相关工作,充分了解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及时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公
司的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定期报告、财务报告、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2025 年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事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进行
了审议,听取了内部审计部门 2025 年各季度工作总结及下一年度工作计划等工
作汇报,对公司聘任财务总监事项进行深入了解与讨论,并在独立、客观、审慎
的前提下发表独立意见,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委员工作职责。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主持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及时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根据公司实际情况,
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股权激励等事项,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监
督公司薪酬制度的执行情况,切实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与自身履职需求进行通讯办公,
对公司实施超额业绩奖励暨关联交易、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换届选举等事项进
行详细审查,保障了独立董事所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在年度审计期间,本人代表审计委员会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注册会计师事务所
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听取了注册会计师及内部审计人员介绍审计工作的相关安排,
对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
沟通。并询问内审部门负责人关于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运行情况,确保公司内部
控制制度得到有效运行,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能够促进公司的经营与发展。
另外,本人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等事项相关问题
进行有效的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出席公司股东会,与参会的中小投资者就会议审议议案
及其关心的公司经营情况进行了沟通交流。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及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时间,对公司进行了多次实地现场考察、沟通,并通过面谈、邮件和通讯等多种
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深入了解
公司的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情况;结合自身在会计领域多年从业经验与专业知识,
重点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
行了检查,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
对公司的影响,积极为公司的发展和规范化运作提出建议,年内现场工作时间累
计 23 个工作日,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六)在保护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文件、及时进行调查、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等,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
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
股东的合法权益。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规定,不断完
善信息披露工作,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的事项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本人同意公司实施超额业绩奖励暨关联交易事项。
  (二)定期报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按时编制
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5 年半年度报告》、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向广大投资者公开、透明地披露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
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
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9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已根据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有关规定,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体系和控制制度。
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遵循全面性、重要性原则,真实客观地反映了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
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
为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 2024 年度审计服务的过程中,
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
服务。公司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的管理规定,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且薪酬方案科学、合理,符合行业薪酬水
平与公司实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换届选举的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6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完成了换届选举工作,
选举董事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非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薪酬确认及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确认及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于 2022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
暨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的议案》,本人认为董事薪酬是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而制定的,前两
项议案已经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人认为,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规模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
经营情况制定的,与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经营任务设定相适应,相关决策程序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四、其他工作情况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
确和完整。2026 年,本人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
勤勉尽责,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
提高董事会决策科学性,为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
规范运作、健康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报告完毕,谢谢!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唐秋英女士 2025
年度述职报告》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唐秋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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