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行: 永安行: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邵勇健)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8 02:4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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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邵勇健)
  作为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规定,在2025年的工作中,本人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
事在公司规范运作等方面的监督作用,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
就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履历、专业背景及任职情况
  本人邵勇健,1970年12月生,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经济师职称。曾供职于
中国农业银行、广州银行南京分行,其后在顺丰集团金融服务事业群担任区域负责人、在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现任衣锦浣香电子商务有限
公司副董事长。
  报告期内,因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本人于2025年5月19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
会专门委员会职务。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
碍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履职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出席情况
事会和3次股东会,本人出席情况如下:
                     董事会                     股东会
独立董事   应出席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次数
 姓名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邵勇健      6    6       0       0      否       3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勤勉尽职,不存在无故缺席、
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
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
均投了同意票,不存在提出保留意见、反对及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形。
  本人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以及
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4次第五届审计委员会会议、1次第五
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第五届提名委员会会议、1次第五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
均亲自出席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在审议相关重大事项时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
衡、专业咨询的作用。本人认为,各次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集、召开均
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会会议,主动获取决策所需材料,对各类必要事项发表意见、行使职权,未有需要行使独立
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发生。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排、关键审计内容、初步审计情况等进行了多次沟通,认真听取、审阅了会计师事务所对公
司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并重点关注公司业绩预告情况,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
公正。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现场工作情况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司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董事会、股东会及其他工作时间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进行实地
考察了解,通过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随时保持沟通
联系,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等情况。同时,本人关注报纸、网络等公共媒体有关公司及
公司所涉行业的宣传和报道,不断加强对公司的认识与了解。本人2025年5月19日起担任公
司独立董事,因此累计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不足15个工作日。
  在本人履职过程中,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其他相关工作人
员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及时详细地提供相关资料,使本人能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
营动态。对本人提出的疑问,公司积极补充解释,本人提出的意见建议,公司积极予以采纳,
切实保障了本人有效行使职权。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法合规地对相关事项作出明确判断,独立、客观地发表了意见并提出了建议。其中,有关重
点关注事项情况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经审核,本人认为:公司基于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对2025年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
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预计,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原则,交易价格公平合
理,不存在显失公平以及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业务独立性造成影响,
公司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同意将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董事
会审议。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真梳理和检查,公司以定期报告的方式披露了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
方均未变更或豁免承诺。
  (三)被收购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批程序和披露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人对候选人的教育背景、任职资格、履职能力进行了审查,公司选举独立董事的程序
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相关候选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法
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
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额,认为公司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支付的薪酬公平、合理,薪酬的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的情况。
  (十)其他事项
  在本人2025年任职期间,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
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
履行对外担保事项的信息披露,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的行为;通过对资金收支计划、执行情
况及相关方面的检查与核查,在本人2025年任职期间,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
营性占用公司资源的情形。
  经审查,在本人2025年任职期间,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
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
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编制的《永安行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如实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
放与使用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
切实履行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谨慎、忠实、勤勉地履职尽职,充分发挥独立董
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在今后的履职过程中,本人将继续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对公
司重大事项和监管重点予以持续督导和关注,一如既往地以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
的合法权益为己任,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出谋划策,对董事会的正确决策、规范运作以及公司
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独立董事:邵勇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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