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银行: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8 02:3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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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169   证券简称:北京银行       公告编号:2026-02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 1992 年 8 月 18 日在北京成立,于
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2 年 7 月 10
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 2012 年 8 月 1 日正式运营。
   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东 2 座办公楼 8 层。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
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毕马威
华振有合伙人 247 人,注册会计师 1,412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
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330 人。
   毕马威华振 2024 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 41 亿元,
其中审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 40 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服务业务
收入超过人民币 9 亿元,其他证券服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
证券服务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 19 亿元)。
  毕马威华振 2024 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 127 家,上市
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约为人民币 6.82 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
要涉及制造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
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采矿业,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科学研
究和技术服务业,卫生和社会工作,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毕马威华振 2024 年与
本行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28 家。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
金之和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毕马威华振近三
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事项为:此期间审结债
券相关民事诉讼案件,终审判决毕马威华振按 2%—3%比例承担赔偿
责任(约人民币 460 万元),案款已履行完毕。
  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
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毕马威华
振及其四名从业人员曾受到地方证监局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一次;两名从业人员曾受到行业协会的自律监管措施一次。根据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事项不影响毕马威华振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
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毕马威华振承做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
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
息如下:
  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史剑,2011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
审计报告多份。
  本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张鲁阳,2014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
资格。张鲁阳 2020 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7 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从 2022 年开始为本行提供审计服务。张鲁阳近三年签署
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5 份。
  本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李乐文,2018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
资格。1994 年开始在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毕马威香港”)执业,
年开始为本行提供审计服务。李乐文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
报告多份。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
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的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
施或纪律处分。
  毕马威华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
人按照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毕马威华振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
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
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6 年度本项目的审计收
费为人民币 566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464 万元,内控审
计费用为人民币 102 万元,与上一期审计费用相比无变化。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本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召开 2026 年第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请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认为毕
马威华振能够按照 2025 年度审计服务合同约定完成审计工作,如期
出具 2025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审
计工作中,能够遵循职业道德规范,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等
执业准则执行审计工作;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独立性、
专业胜任能力,具备一定的投资者保护能力。
  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审计委员会同意聘用毕马威华振为本
行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并将该议案提请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行董事会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 2026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聘请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聘用毕马威华
振为本行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本项议案将提交本行股东会审议。
董事会表决情况:同意 1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独立董事发表
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本行股东会审议,并自本行
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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