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69 证券简称:北京银行 公告编号:2026-019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与城银清算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城银清算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城银清算”
)预计与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发生存款业务,
在任意时点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61 亿元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已经本行董事会二〇二六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不需要经过股东会和有关部门批准
? 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城银清算与本行的存款业务品种主要包
括定期存款、协定存款等
一、关联交易概述
城银清算预计与本行发生存款业务,在任意时点最高余额不超过
人民币 61 亿元,有效期 2 年,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生效。
城银清算同时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和境内证券监督管理机
构(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定义的关联方,
与其进行的交易构成本行的关联交易。城银清算预计与本行发生存款
业务,在任意时点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61 亿元,超过本行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0.5%且不足 5%,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北京银行关联交易管
理规定》,构成重大关联交易,应提交董事会关联交易委员会审议,
报董事会审批。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城银清算符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
理办法》规定的“银行保险机构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和穿透的原则认定
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情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规定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不含同为
双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
制的其他主体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情形,因此构成本行
关联方。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城 银 清 算 成 立 于 2018 年 12 月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为
罡,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100 号 806 室,股东为城银服
务中心(持股比例 65.63%)和中国人民银行清算总中心(持股比例
。城银清算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的特许清算组织,是
国内支付清算金融基础设施之一。城银清算的经营范围包括向城市商
业银行等中小金融机构提供资金清算服务、金融外包服务、业务交易
与合作平台服务、数据处理服务、信息技术服务、其他金融或咨询管
理服务,以及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本行与城银清算的关联交易坚持遵循一般商业原则,定价公平合
理,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利率政策
以及本行同类产品定价相关管理制度。
四、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行与城银清算的关联交易符合监管部门相关法规要求及本行
关联交易管理相关规定,流程符合本行内部控制制度要求,对本行正
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五、关联交易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行与城银清算的关联交易已经董事会关联交易委员会审议通
过和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认可,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不
需要经过股东会和有关部门批准。
《关于与城银清算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全票赞成。
六、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的关联交易事项进展情况
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城银清算与本行的存款业务品种主要包括
定期存款、协定存款等。
特此公告。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