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90 证券简称:昂瑞微 公告编号:2026-018
北京昂瑞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部分治理制度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昂瑞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现行<北京昂瑞微电子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现行<北京昂瑞微电子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北京昂瑞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北京昂瑞微电子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制定<北京昂瑞微电子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北京昂瑞微电
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信息报送管理制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
有关规定,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百〇五条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并 第一百〇五条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并
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会解除其职务。股东 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会解除其职务。股东
会决议解任董事,决议作出之日解任生效。 会决议解任董事,决议作出之日解任生效。
董事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
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 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
,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 ,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
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 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
定,履行董事职务。 定,履行董事职务。
董事会中不设职工代表董事。董事可以由高 董事可以由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高级
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
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 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之一。
第一百一十四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7
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3名独立董事、1名职
第一百一十四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8名
工代表董事。除职工代表董事外,董事由股
董事组成,其中包括3名独立董事,董事由股
东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代
东会选举产生。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
表大会选举产生,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董
事会设董事长一人。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予以披露。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
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办理相关备案事宜。上述事项的变更最终
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情况为准。
二、制定、修订相关制度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提升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具体如下:
是否提交股东会审
序号 制度名称 修订/新增
议
上述制定、修订的公司部分治理制度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部分制度尚需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本次制定、修订的相关公司
治理制度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北京昂瑞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