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91 证券简称:上海谊众 公告编号:2026-014
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
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
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容诚所共有合伙人 233 人,注册会计师 1507
人, 其中 85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251,025.80万元,其中审
计业务收入234,86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3,764.58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518家上市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
额62,047.52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
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
户家数为383家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不低于 2.5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21)京 74 民初 111 号]作
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特普”)共同就 2011 年
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特普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
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
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12 次、自律监管措施 13 次、纪
律处分 4 次、自律处分 1 次。
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4 次(共 2 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 20 次、自律监管措
施 9 次、纪律处分 10 次、自律处分 1 次。
(二)、项目信息
项目签字合伙人:叶春,2003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3 年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6 年开始为本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桂,2020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 年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 年开始为本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 3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庄峻晖,1999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9 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多家
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合伙人叶春、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桂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
及当年)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1 次,未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
罚和纪律处分。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姓名 处理处罚类型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就检查的审计项目执业存在部
行政监督管理
措施
出具警示函措施。
就检查的审计项目执业存在部
行政监督管理
措施
出具警示函措施。
其余相关人员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
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
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容诚所和前述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
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
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
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税)。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核查意见
经审计委员会核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
诚会计师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审计服务的过程中,恪尽职守,遵
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良好地满足了公司财务审计的要求,具备良
好的诚信状况与独立性,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因
此,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二)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职业资格,具备良好
的独立性与丰富的经验,在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审计及其他鉴证服务的过程
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全面完成了审计相关工
作;本次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障公司工作的质量,有利于维护公司
及股东的利益。本次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相关业务执
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
相关服务期间,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诚实守信,恪尽职
守,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及其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的财务和内
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