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昂瑞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审计委员会及全体委员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昂瑞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勤勉尽责地开展相关工作,现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一、审计委员会的基本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三名成员组成,分别为独立董事罗玫女士、
独立董事冯婷婷女士、独立董事周斌先生,其中会计专业人士罗玫女士担任召集
人,独立董事委员人数占委员会成员的过半数,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关于审计委员
会人数比例的规定。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五次会议,共审议议案 32 项,所有议
案均无异议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审议议案
项的议案》
表及审计报告的议案》
月 24 日 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
》
月 15 日 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年1-6月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的议案》
月 14 日 委员会第六次会议
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月 15 日 委员会第七次会议
瑞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草案)>及相
关制度草案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第八次会议
日 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注:相关议案所称关联担保系指由公司就向银行申请授信事项接受实际控制人的担保。
三、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监督并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
称“中审众环”)执业资质、专业能力、独立性、诚信记录及投资者保护能力等
进行了全面审查与评估。经核查,该事务所具备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相关
人员执业资质齐全、勤勉尽责,恪守职业道德,能够严格遵循执业准则独立开展
工作,客观公允出具审计意见,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可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及
内部控制审计工作需求。经审议,审计委员会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为公司2025年年
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监督及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履职,审议并审阅《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
评估报告>的议案》。经核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运行有效,治理主体规范
运作,决策程序合法有序,未发现财务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重要缺陷,
符合监管机构对上市公司治理的相关要求,切实保障了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
(三)审议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依照相关规定及议事规则勤勉履职,对公司财务报表
及相关议案进行了审慎审阅与审议。经核查,公司财务报表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
则编制,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
流量。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欺诈、舞弊及重大错报情况,无重大会计差错
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亦不存在导致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的情形。
(四)审议公司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关联交易相关议案进行了审议。经审核,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合规,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及市场化原则,交易价格公
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对公司其他事项进行审议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并接受关联方担保,以及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等事项进行了核查,确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严格依照相关监管规定、《公司章程》及议事规则等
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履行各项职责。开展监督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核查评
估内部控制、审阅财务报告、审议关联交易等工作,充分发挥审查、监督与指导
职能,保障了公司审计工作有序开展,推动内部控制制度有效运行,提升了公司
运作规范性与董事会决策科学性,切实发挥了审计委员会应有作用。
实规范履职。持续加强对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监督,深化与内外审计机构的沟
通协作,不断健全内部审计体系,完善内部控制建设,严格监督审计工作开展与
关联交易规范管理。同时,持续督促公司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忠实履行各项职责,
全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切实保障全体股东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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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