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中重
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重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上交所主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的有关规定,对中重科技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582 号文《关于同意中重科技(天
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9,00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7.80 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60,200.00 万元,扣除相关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为人民币 149,737.41 万元。截止 2023 年 3 月 31 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
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后于 2023 年 3 月 31 日出具了信
会师报字[2023]第 ZF10294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1,046.50 万元,
其中投入募投项目资金总额 46,646.5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总额 14,400.00
万元。
资金总额 863.3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总额 7,200.00 万元。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9,109.80 万元,
其中投入募投项目资金总额 47,509.8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总额 21,600.00
万元。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尚未到期金额为 52,000.00 万元。募
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 35,323.77 万元(含累计收到的资金利息收入和现金管
理投资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净额)。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发行名称 2023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23年3月31日
本次报告期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项目 金额
一、募集资金总额 160,200.00
其中:超募资金金额 24,288.91
减:直接支付发行费用 10,462.59
二、募集资金净额 149,737.41
减: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61,046.50
本年度使用金额 8,063.30
现金管理金额 52,000.00
加:
募集资金利息收入、理财收益扣除手续费 6,696.16
三、报告期期末募集资金余额 35,323.77
注: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数据四舍五入所致。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中
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中
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
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监管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滨海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南开
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5 年 9 月 5 日公司与
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募集资金监管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金湖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
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 》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
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及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开户主体 开户银行 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期末余额
号
中重科技(天津)股 广发银行股份 有限公
份有限公司 司天津滨海支行
中重科技(天津)股 中信银行股份 有限公
份有限公司 司天津南开支行
中重科技(江苏)有限 中国建设银行 股份有
公司 限公司金湖支行
合计 35,323.77
三、2025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2025 年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30,854.01 万元置换预先投
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 审核,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 ZF10557 号”《中重科技(天
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并经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
见、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
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
议案》,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同意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
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定期从募集资金专
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 2025 年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8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并于 2024 年 3 月 15 日召开了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安全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
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
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投资期限自股东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投资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
司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3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安全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
行的前提下,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9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投资期限内,资金可以
滚动使用。公司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尚未到
期金额为 52,000 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人民币 72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
承诺每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
的 30%;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的正常进行;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 12 个月内,公司将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
他人提供财务资助。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
意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人民币 72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承
诺每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常进行;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 12 个月内,公司将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
提供财务资助。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人民币 72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公司承诺每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将不超
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
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 12 个月内,公司将不进行高
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均发表了
同意意见。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以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
(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因募投项目实施尚未完毕,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
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
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情况,未涉及募投项目实施方式、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变更。
具体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实施主体
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方式、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
生变更的前提下,根据公司冶金智能自动化生产线业务发展需求,进一步提高募
集资金使用效率,将募投项目“智能装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中资产价值 1,191.49
万元的产线设备的实施主体由全资子公司中重江苏调整为中重科技;实施地点相
应调整为天津市北辰区高新大道 65 号。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同意意见。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
告的结论性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南第 1 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储存和专项
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
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
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
编制单位: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已扣除发行费用) 149,737.41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8,063.3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9,109.8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本
年
承诺投 已变更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 项目达到 度 项目可行
资项目 项目, 截至期末承 截至期末 计投入金额 是否达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 投入进度 预定可使 实 性是否发
和超募 含部分 诺投入金额 累计投入 与承诺投入 到预计
诺投资总额 总额 入金额 (%)(4) 用状态日 现 生重大变
资金投 变更( (1) 金额(2) 金额的差额 效益
=(2)/(1) 期 的 化
向 如有) (3)=(2)-(1)
效
益
智能装 -
备生产 2027年4 44
无 111,384.42 111,384.42 111,384.42 787.50 47123.62 -64,260.80 42.31 不适用 否
基地建 月 9.8
设项目 4
年产3条
计划终止
冶金智 不
并变更募
能自动 无 14,064.08 14,064.08 14,064.08 75.80 386.18 -13,677.90 2.75 适 不适用 否
集资金用
化生产 用
途
线项目
承诺投
资项目 - 125,448.50 125,448.50 125,448.50 863.30 47,509.80 -77,938.70 37.87 - - - -
小计
超募资
金投向
永久补 不
充流动 否 不适用 21,600.00 21,600.00 7,200.00 21,600.00 0 100.00 不适用 适 不适用 不适用
资金 用
不
尚未明
否 不适用 2,688.91 不适用 不适用 适 不适用 不适用
确用途
用
超募资
金投向 - - 24,288.91 21,600.00 7,200.00 21,600.00 0 - - - - -
小计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
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将募投项目“年产3条冶金智能自动化生产
线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5年4月延长至2026年4月。公司在实施“年产3条冶
金智能自动化生产线项目”的过程中,国内外市场需求的变化,尤其是国内订单的延期,对公
司2024年的业绩造成了一定程度的下滑。公司必须在资源调配和内部管理上采取审慎策略,
以确保在维持现有业务稳定的同时,合理分配人力和物力资源,支持公司的稳健运营和长期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发展。在此背景下,公司积极开拓国际市场,为应对国际市场对于产品的技术规格和质量标
准的严格要求,公司在技术升级和产品研发上投入了更多的时间和资源。同时,公司也需要
适应不同市场的工艺要求,产品需求以及配套情况,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项目的复杂性和
实施难度,因此推迟了本项目实施进度。
目延期、终止及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
对募投项目“智能装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2026年4月延长至
途,同时将该募投项目终止后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
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干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延期、终止及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司
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
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文件。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详见本专项报告“三、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置换情况”相关内容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详见本专项报告“三、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详见本专项报告“三、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未建设完成,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的情况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无
注 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 2:“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此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
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赵崇安 章亚平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