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或“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5年度出具
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公司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2025年度的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
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年7月18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
首席合伙人 钟建国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250人
人员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954人
业务收入总额 29.88亿元
审计业务收入 26.01亿元
计)业务收入
证券业务收入 15.47亿元
客户家数 756家
审计收费总额 7.35亿元
司(含A、B股) 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
审计情况 涉及主要行业 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
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
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
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采矿业,
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综合,
卫生和社会工作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578家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
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5年末,累计已计提
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
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
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
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
任的情况如下:
原告 被告 案件时间 主要案情 诉讼进展
天健作为华仪电气2017 已完结(天健
年度、2019年度年报审 需在5%的范
华仪电气、 计机构,因华仪电气涉 围内与华仪
投资者 东海证券、 2024年3月6日 嫌财务造假,在后续证 电气承担连
天健 券虚假陈述诉讼案件中 带责任,天健
被列为共同被告,要求 已按期履行
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判决)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本所履行能力产生任
何不利影响。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
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
律处分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11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5
人次、监督管理措施6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42人次、纪律处分23人次,未受到刑
事处罚。
(二)项目成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利亚,2007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6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10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刘灵珊,2015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
年签署或复核的上市公司或新三板公司审计报告超过3家。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徐思思,2015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2010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5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
三年签署或复核康力源、固安达、徕木股份等上市公司或新三板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
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
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
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
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
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并结合被审计单位实际
情况等因素定价。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的2025年财务审计费用为65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25万元,合计审计费用90万元。2026年度预计财务审计费
用为6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25万元,合计审计费用90万元。
二、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根据《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
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
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
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就本次审计服务范围、审计时
间安排、独立性、审计工作要求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公司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履职的评估情况
董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
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晰、及时。
特此报告。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