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作为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委员,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和义务,
审慎认真地行使公司、股东和董事会所赋予的权利,对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
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发展都起到了积极作用。现就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分别为王雪春、谭铭洲、连旭。审
计委员会召集人由具有会计专业资格的独立董事王雪春担任,符合中国证监
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的相关规定。
二、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全部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 会议时间 会议主要内容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审计委员会2025
与治理层沟通函;
年第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审计委员会2025 4.《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年第二次会议 5.《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责情况的报告》
审计委员会2025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年第三次会议 2025年8月27日 1.《2025年半年度报告》
审计委员会2025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年第四次会议 2025年10月27日 1.《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审计委员会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讨论和沟通了审计范围、
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在其审计过程中未发现重大事项。审计委员会认为,致同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时恪尽职守,遵循独立、
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按计划如期为公司出具的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
制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部控制规范
情况。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计机构各项工作的执行情况,保证了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有效运作,审计委员会认
为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不存在重大问题。
(三)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 2024 年度、2025 年第一季度、 2025
年半年度、2025 年第三季度的财务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
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不存在欺诈、舞弊等情况。公司财务报表按照企业会计
准则及公司财务制度的规定编制,客观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
流量。针对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年审
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充分沟通和协调,认为财务报告能够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审计委员会重点关注公司财务报告的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
认为公司财务报告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重大会计估计变更、导致非标准无
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同时认为不存在与公司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
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具备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
性。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以及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内部控
制审计报告,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运作情况符合相关规定要求,公司股东会、董
事会以及管理层运作规范,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
为实现公司管理层、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的良好沟通和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审计委员会在听取了各方的意见后,积极进
行了相关协调工作,保证了审计工作顺利完成。
(六)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核
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在关联交易的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均进行了回避表决。
四、 总体评价
在 2025 年的工作中,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了审查、监督作用,确保有足够
的时间和精力完成工作职责,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的责任和义务,有效监督了公
司的审计工作,并对促进公司的内部控制管理起到了积极作用。
设、关联交易以及信息披露事项,通过加强与公司内外审计的沟通,不断强化监
督、核查,不断健全完善内外部审计工作,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职责职能,为
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共同利益而不懈努力。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王雪春、谭铭洲、连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