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公司聘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
所”)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年报审计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以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天
健会计师事务所在 2025 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履行了监督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 年 7 月 18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
首席合伙人 钟建国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250 人
人员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954 人
业务收入总额 29.88 亿元
审计业务收入 26.01 亿元
计)业务收入
证券业务收入 15.47 亿元
客户家数 756 家
审计收费总额 7.35 亿元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
司(含 A、B 股) 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
涉及主要行业
审计情况 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
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采矿业,
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综合,
卫生和社会工作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578 家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利亚,2007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6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10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刘灵珊,2015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
年签署或复核的上市公司或新三板公司审计报告超过3家。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徐思思,2015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2010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5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
三年签署或复核康力源、固安达、徕木股份等上市公司或新三板公司审计报告。
二、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查阅了会计师事务所关于专业胜任能力、投资
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相关资料,认为其能够满足为本公司提供审计
服务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六届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审计工作开始前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年度财务报
告审计计划及时间安排,并就审计风险分析应对等进行了沟通,确保其能积极保
障公司年度审计工作正常运行。审计期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就审计执
行阶段审计进度、审计重要事项及初步审计结果等进行了充分沟通。审计委员会
在取得会计师事务所提交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后,对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
审阅,认为其编制的审计报告是真实的、准确的、完整的,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
审议。
三、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
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
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
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天
健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
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
职责。
审计委员会:汤震宇、方思婷、马永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