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35 证券简称:中重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7
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
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集资金人民币 2,688.91 万元用于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的 11.07%。公司保荐机构国
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
查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582 号文《关于同意中重科技
(天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9,00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497,374,147.77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立
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后于 2023 年 3 月 31 日出具了信会师报
字[2023]第 ZF10294 号《验资报告》。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保护投
资者权益,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且已与保荐机构、存
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及实际募集资金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合计 150,064.08 125,448.50
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公司在现有业务和核心技术的基础上,结合国家
产业政策、未来市场需求和技术发展趋势,以现有产品和技术为依托实施的投
资计划,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与市场竞争力。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
前提下,结合公司资金安排以及业务发展规划,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
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的
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超募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4,288.91 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超
募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2,688.91 万元,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
为 11.07%。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
超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总额的 30%,未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根据中国证监会 2025 年 5 月 9 日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
修订说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自 2025 年 6 月 15 日起实施,实施
后发行取得的超募资金,适用新规则;实施前已发行完成取得的超募资金,适用
旧规则。公司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
则》关于超募资金的相关要求。
四、相关承诺及说明
公司承诺每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将不超过超募
资金总额的 30%;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
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 12 个月内,公司将不进行高风险投
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了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计委员会
分超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超募资金使用效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 资 金 投 向 和 损 害 股 东 利 益 的 情 形 。 同意 公 司 使用 部 分超 募资 金人民 币
(二) 董事会审议情况
分超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增长对
流动资金的需求,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部分
超募资金人民币2,688.91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
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审
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
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
议。
特此公告。
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