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
(以下简称“控制规范”),结合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实际生产经营状况,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控制规范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
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
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及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
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形成科学的决策、执行、
监督机制,防范、纠正错误及舞弊行为,达到风险可控,以保证公司资产安全、财
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公司目标的实现。
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
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
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
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和
相关规定的要求在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
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
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在董事会、管理层及全体员工的持续努力下,公司已经建立起一套比较完整且
运行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从公司层面到各业务流程层面均建立了系统的内部控制
及必要的内部监督机制,为公司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
信息的真实完整提供了合理保障。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
领域。进一步加强覆盖公司管理职能部门、各业务部门的分级评估体系,并全部纳
入评价范围,持续组织公司本级、子公司及各业务部门对内控设计及执行情况进行
系统的评价。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包括: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湖州永兴特种不
锈钢有限公司、湖州永兴特钢进出口有限公司、湖州永兴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
湖州永兴投资有限公司、永兴特种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美洲公司(Yongxing Special
Stainless America,LLC)、江西永兴特钢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宜丰永洲锂业科技
有限公司、江西永诚锂业科技有限公司、宜丰县花桥永拓矿业有限公司、宜丰县花
桥矿业有限公司、湖州永兴锂电池技术有限公司、永兴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澳洲
公司(Yongxing Special Materials Australia PTY LTD)、赣州永兴新材料科技
有限公司、永兴(江西)科技创业园有限责任公司、永兴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新
加坡公司(YONG XING MATERIALS SINGAPORE PTE. LTD.)、永兴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澳洲公司(YONG XING MATERIALS AUSTRALIA PTY LTD)、北京永兴成达科技发展有
限公司、湖州和兴共创企业服务管理有限公司、江西永宜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宜春
市永源矿产资源有限公司等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
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公司纳入评价范围的事项包括内部环境、风险评估、信息系统与沟通、控制活
动、内部监督;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包括销售及收款、采购和费用及付款、固
定资产管理、存货管理、资金管理、投资管理、对子公司管理(包括境外子公司)、
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信息披露等。具体阐述如下: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坚持用高标准、严要求的运
作理念管理公司。公司管理层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实施非常重视,认为只有建
立完善高效的内部控制才能使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有条不紊、才能提高工作效率、
才能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管理水平。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建立了健全、
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形成了以股东会、董事会及公司管理层为主体结
构的决策与经营管理体系,依法履行《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各项职责。
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审议公司年
度财务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等重大事项,确保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享有
平等的地位并能充分行使相应的权利。
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向股东会负责,依法行使公司的经营决策权。公司
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
员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中均有独立董事。
公司管理层对董事会负责,负责实施股东会、董事会决议事项,主持公司的日
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公司明确了各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建立了与经营模式相适
应的组织机构,科学地划分了各职能部门的权责,形成相互制衡机制。
总经理全面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督导各职能部门的工作,评估
各部门工作成效。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相互制约,在各自的职能范围
内履行部门职责。
企业文化是企业的灵魂,文化力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公司通过多年发展的积
淀,构建了以“创造客户价值,利于社会大众”作为企业使命;以“要干就要干好,
发展就要创新”为企业精神;以“创造世界级产品,打造百年永兴”为企业愿景,
以“诚信、勤俭、舒心、善学”为企业价值观,坚持“特钢新材料+锂电新能源”双
主业发展战略,高度重视企业文化的宣传和推广,在日常管理工作中渗透了公司的
企业文化宣传。公司充分尊重员工,让每位员工有自己合适的发展平台,在任用和
选拔优秀人才时,实行“唯才是举、德才兼备、人尽其才”。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制定了《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总经
理工作细则》《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工作细则》《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
投资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内部审计制度》《运营监察管理制度》
《子公司管理制度》《关于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
的管理办法》《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对外捐赠管理办法》和《内幕信息
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内部控制制度,以保证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制定了系统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对人员录用、员
工培训、工资薪酬、福利保障、绩效考核、内部调动、职务升迁等进行了详细规定,
并建立了一套完善的绩效考核体系。
公司审计部配有 2 名专职审计人员,对公司各内部机构、子公司财务信息的真
实性和完整性、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审计部门和内审
人员独立行使职权,不受其他部门或个人的干涉。
审计部负责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所有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内控执行等情况进
行内部审计,对其经济效益的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做出合理评价。
审计委员会参与对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考核。
公司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并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会计
法》《税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建立了一套完善的财务管
理制度,具体包括《财务审批制度》《资金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核算办法》
《财务员成本结算规定》,修订了《物资采购及财务审批制度》等。
公司在财务方面建立严格的内部审批流程,清晰地划分了审批权限,明确了授
权及签章等内部控制环节,实施了有效的控制管理,对采购、生产、销售、财务管
理等各个环节进行有效控制,确保会计凭证、核算与记录及其数据的准确性、可靠
性和安全性。
对于日常经营活动中的常规性交易,公司明确各岗位办理业务和事项的权限范
围、审批程序和相应责任。公司规定了部门负责人、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
董事会的审批权限,对于重大合同、重大交易等特殊事项,超过权限范围的按照逐
级审批或者授权的方式进行办理。
公司设有财务部门,配备具有会计从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
会计准则和制度,明确了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会计报告的处理程序。
公司对经营和办公所需的基础设施及相应的配套设施、存货等进行定期盘点和
定期抽查,采取财产记录、实物保管、账实核对等措施确保财产安全。
公司及各下属子公司根据中长期战略规划及市场预测和生产能力评估,通过自
上而下、自下而上地编制包括销售预算、生产预算、财务预算在内的全面年度预算。
年度终了,对公司各部门及子公司按预算数据和公司规定进行了相应的考核、评价。
公司一方面向各下属子公司以及各职能部门在日常工作中持续收集与其工作相
关的各种信息,进行定性及定量分析后形成书面报告提交给经营层;另一方面经营
层定期、不定期地召开经营管理会议,对有关经营、投资、融资、财务等方面的信
息进行综合讨论分析,并根据相关情况及时调整公司的经营思路,确保公司发展战
略的实现。
公司建立了绩效考核制度,制定了《关于定期开展对各项管理工作检查与评估
的规定》,对公司内部各责任单位和全体员工进行定期的行为考核和业绩考核,将
考核结果作为确定员工薪酬和晋升、辞退的依据。充分激发了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
性。
公司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对可能发生的风险由各部门制定了防范措施,明确公司
经营管理、财务管理及公司治理等各方面的风险控制方法,为营运的效率效果、财
务报告的可靠性、合法性等目标的实现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制度对关联交易需遵循的原则、关联交易
的审批权限以及关联交易认定、审查和决策程序、回避表决等作了明确规定。
公司制定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明确了股东会、董事会对重大投资的审批
权限及相应的审批程序。
公司制定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对外担保对象的审查、审批程序、对外
担保管理、信息披露以及责任人责任等方面进行明确具体规定,岗位职责权限做到
不相容岗位相分离,审批权限设置详尽,担保程序规范,有效降低及化解对外担保
风险。
公司依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明确规定了重大信息的范围和内容,以及重大
信息的传递、审核、披露流程;制定未公开重大信息的保密措施,明确内幕信息知
情人的范围和保密责任;明确规定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
人等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信息披露事务中的权利和义务、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责任、
投资者关系活动的行为规范等,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
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重大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和资金链安全等
方面。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外部审计机构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及内部控
制审计意见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在评价过程中,公司充分参考了外部审计
师在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中提出的关键审计事项、内控缺陷认定结果
及管理建议,确保公司内部评价结果的客观性与公允性,实现内外部审计的有效协
同。
公司董事会根据控制规范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
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认定标准每年由董事会授权经营层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指标,单独或随年
度报告一并提交董事会审批。其中,定量标准中的财务指标值均为经审计的合并报
表数据。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是指针对财务报告目标而设计和实施的内部控制。由于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的目标集中体现为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因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缺陷
主要是指不能合理保证财务报告可靠性的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缺陷。根据缺陷可能
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的重要程度,公司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将缺陷划分为
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
(1) 公司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定性标准如下:
① 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认定为重大缺陷:控制环境无效;公司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舞弊并给企业造成重要损失和不利影响;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
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误;审计委员会及内部审计部门对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② 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认定为重要缺陷: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
计政策;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
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
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③ 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认定为一般缺陷。
(2) 公司本着是否直接影响财务报告的原则,以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
表数据为基准,确定的财务报表错报重要程度的可参考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 定量标准
重大缺陷 错报≥资产总额的 1%或错报≥利润总额的 5%;
资产总额的 0.5%≤错报<资产总额的 1%
重要缺陷
或利润总额的 3%≤错报<利润总额的 5%;
一般缺陷 错报<资产总额的 0.5%或错报<利润总额的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是指针对除财务报告目标之外的其他目标的内部控制。这
些目标一般包括战略目标、资产安全、经营目标、合规目标等。公司非财务报告缺
陷认定主要依据缺陷涉及业务性质的严重程度、直接或潜在负面影响的性质、范围
等因素来确定。根据缺陷可能导致的非财务报告错报的重要程度,公司采用定性和
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将缺陷划分确定为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
(1) 公司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① 具有以下特征的
缺陷,认定为重大缺陷: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失误;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系统性
失效,且缺乏有效的补偿性控制;中高级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流失严重;公司内部控
制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媒体频现负面新闻,涉及面广且负面影响一直未能消除;
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形。② 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认定为重要缺陷:
决策程序导致出现一般性失误;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关键岗位业务人员
流失严重;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媒体出现负面新闻,
波及局部区域;其他对公司产生较大负面影响的情形。③ 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认
定为一般缺陷:未依程序及授权办理,但造成损失较小或实质未造成损失的;公司
一般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公司一般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公司一般缺陷未
得到整改;媒体出现负面新闻,但影响不大。
(2) 公司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
定量标准主要根据缺陷可能造成直接财产损失的绝对金额确定,公司确定的非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 陷 定量标准
重大缺陷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资产总额的 1%
重要缺陷 资产总额的 0.5%≤直接财产损失金额<资产总额的 1%
一般缺陷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资产总额的 0.5%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公司内部
控制与公司的经营规模、业务范围、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
以调整。
控手册流程进行日常业务操作。根据公司的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的变化对内部控制
手册进行相应的调整,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对于内部控制评价过程中所发现
的问题,及时让各部门和各子公司进行整改和完善,并由公司审计部对整改情况进
行后续的跟踪,以保证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