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威股份: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8 02:3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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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朗威电子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苏州朗威电子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切实履行公司及股东
赋予董事会的各项职责,认真贯彻执行股东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地开
展各项工作,保证了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地发展。现将董事会 2025 年主要工
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司主营业务及生产经营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服务器机柜、微模块、IT 撬块等数据中心预制化基础设施产
品和综合布线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中、大型
数据中心以及智能楼宇布线场景。经过多年的技术及数据中心项目经验的积累,
公司掌握了机柜系统模块化等核心技术,可以将机柜系统拆解成可以定制化修
改规格或参数的通用性模块,根据客户不同机柜系统要求,匹配各个模块规格
或参数,快速完成机柜主体结构设计,再对个性化部分进行完善,迅速形成针
对性的数据中心机柜解决方案。在行业内已有较高的知名度。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6,702.21 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26.52%。扣除非
经常 损益 后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 5,716.61 万元,较 上年 同期减 少
   二、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召开了董事会会议 6 次,历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作出的会议决议合法有效,董事会不存在违反《公司法》
及其他规定行使职权的情况。会议通知、召开、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记录完整规范,董事会依法履行了《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具体情况如下:
  (1)2025 年 1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项目贷款额度的议案》等
  (2)2025 年 3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并使用超募资金追加投资建设的议案》等 2 项议案。
  (3)2025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等 18 项议案。
  (4)2025 年 8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等 6 项议案。
  (5)2025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等 2 项议案。
  (6)2025 年 11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等 5 项
议案。
  公司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分别是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2025 年,各委员会依据《公司章程》和董事会专
门委员会工作细则规定的职权范围运作,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为公司发展提
供专业建议。全年共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 4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1 次,
审慎及时表决相关议案,以高效决策为公司发展领航定向,确保重大事项按时
推进。
  本年度内,公司董事会共审议召开了 5 次股东会,其中包含年度股东会 1
次、临时股东会 4 次,并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严格按照股东会的决议及授权,认真执行了股东会审
议通过的各项决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5 年 2 月 17 日,公司召开了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项目贷款额度的议
案》。
  (2)2025 年 4 月 17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并使用超募资金追加投资建设的议案》。
  (3)2025 年 5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等 8 项议案。
  (4)2025 年 9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等 3 项议案。
  (5)2025 年 12 月 8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三、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 3 名,其中 1 名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独立董事
具备工作所需财务、法律及专业知识,能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
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在涉及公司重大事项方面均充分表达意见,对有关需要
独立董事审议的事项均按要求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相关议案并发表了
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对公司的制度完善和日常经营决策等方面提
出了很多宝贵的专业意见,并积极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对
公司的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四、董事履职评价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全体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履职,密切关注公司经营、财务
及重大事项,对审议议案深入研讨、建言献策,提升董事会决策科学性,保持
了董事会高效规范运作,充分维护中小股东权益,保障公司经营持续稳定健康
发展。
  报告期内,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紧扣公司战略发展目标,
结合行业发展趋势与公司经营实际制定考核指标,完成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综合绩效评价。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五、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的原则,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断提高信息披露的充分
性和有效性,以高质量的信息披露传递公司价值,确保股东知情权。全年完成
各类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合计 63 份的编制和披露工作,未发生投资者投诉或监
管关注情况。
  六、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说明会、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等多渠道主动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和交流,通
过投资者互动平台共计回复投资者 107 条有效提问,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
和认同,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健康、稳定的关系,全方位准确传递公
司价值,为公司发展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七、董事会 2026 年的工作计划
加强内控制度建设,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建立完善透明的上市公司
运作体系,保障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真实、准确、完整地对外披露公司相关信息,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和透明度。
工作规范性,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高效性。
                      苏州朗威电子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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