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峰新材: 关于2026年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8 02:2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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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21     证券简称:齐峰新材      公告编号:2026-012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六届董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议案》,同意
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与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且经营稳健、资信良
好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该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掉期、期权合约等。
在上述额度内可以灵活滚动使用。
的,主要为有效规避外汇波动等风险,提高财务和经营管理效率,但开展金融衍生品
交易业务仍可能存在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履约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一、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投资情况概述
  公司及子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会涉及大量的外币业务(包括贸易项下外汇资金
收付、外币融资风险敞口等)。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会对公司造成一定
影响。为了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降低外汇结算成本,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
成本控制造成的不良影响,公司拟利用衍生金融品交易业务来规避汇率风险。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拟通过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来减小、规避因外汇结算、汇率波
动等形成的风险,操作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主要包括:远期结售汇、掉期、期权合约等。
  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公司及子公司 2026 年度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合约量累计不超过 8 千万美元。
如超过上述额度,则须依据《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上报公司董事会、股东会
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操作。
  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
  二、审议程序和情况
交董事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超
过 8 千万美元的额度内开展以远期结售汇为主的境内外金融衍生品交易,上述额度的
使用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同时,授权公司
经营管理层在额度内审批上述相关业务事项,并具体办理相关手续。
  三、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可能面临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履约风险
等,为此,公司将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坚持套期保值策略,开展以
远期结售汇为主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不做投机性套利交易,不进行超出经营实际需要
的复杂衍生品交易。制定规范的业务操作流程和授权管理体系,配备专职人员,明确
岗位责任,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从事衍生品交易业务;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及
职业道德,提高相关人员素质,并建立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度,并要求公司及合并报
表范围内子公司严格执行,最大限度的规避操作风险的发生。公司只允许与具有金融
衍生品交易业务资质的金融机构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不得与前述金融机构之外
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交易。
  四、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与日常生产经营紧密相关,能够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
风险的能力,提升公司运行的稳健性,符合公司长远发展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
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
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衍生品的公允价值予以计量与确认,并
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处理,反应在定期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的相关科目中。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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