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海欣食品”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法规规章的要求,对海欣食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关于同意海欣食
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3]1345 号),公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75,000,000 股,发行价格为 5.01 元/股,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人 民 币 375,750,000.00 元 , 扣 除 不 含 税 的 发 行 费 用 人 民 币
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8 月 8 日全部到位,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大华验字[2023]000462 号)。上述募集资金公司已在董事会同意开立的募集资
金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期末余额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 338,076,515.98 元,
其中:(1)募集资金到位后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使用募集资金 220,268,466.74
元(其中用于置换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动资金 47,421,442.55 元);(2)2024 年 1-12 月使用募集资金 38,320,980.14 元;
(3)2025 年 1-12 月使用募集资金 79,487,069.10 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募集资金银行专户余额为 30,177,691.86 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果,防范资
金使用风险,确保资金使用安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 年 10 月 28 日,公司第
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 年 10 月)》。
根据相关制度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储存,2023 年 8 月,公司在
招商银行福州仓山支行、兴业银行福州工业路支行,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长恒食
品有限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分别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并就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与募集资金监管银行、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了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相关协议内容与深圳证券
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
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 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 公 司 募 集 资 金 在 银 行 专 户 的 存 款 金 额 为
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招商银行股份
已于 2023 年 11 月
有限公司福州 591902489310955 317,624,365.00 -
仓山支行
兴业银行股份
已于 2024 年 4 月
有限公司福州 116040100100339927 49,408,235.00 -
工业路支行
交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福建 351008010017360000161 - 30,177,691.86 -
省分行
合计 367,032,600.00 30,177,691.86 -
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中募集资金结余金额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的差异,系利息、
银行手续费、暂时闲置资金投资实现的收益累计形成的金额。
三、2025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79,487,069.10 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
《2025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于 2025 年 11 月 17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分别审议通
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规模及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未来
发展规划,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及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调整部分募投
项目总投资额规模、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部分的内部投资结构。除此之外,报告期
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二十二次会议同意,公司将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二十四次会议后至 2023 年 8 月 19 日期间投入的符合置换的金额。公司监事会、
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针对上述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7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和
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使用期限为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董事会审批额度
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没有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7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
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 1 亿元人
民币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
品,额度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上述期限及额度
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期满后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3,017.77 万元,公司其余尚
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确、不完整的情形。
六、会计师对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及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
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2025 年度)》,鉴证结论为:海欣食品募集
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海欣食品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管理规范,公
司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2025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 1: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365,045,807.55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79,487,069.1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38,076,515.98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截至期末投
是否已变更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总 本年度投入 截至期末累计 资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可 本年度实现 是否达到
项目(含部 是否发生重
投向 投资总额 额(1) 金额 投入金额(2) (%)(3)= 使用状态日期 的效益 预计效益
分变更) 大变化
(2)/(1)
承诺投资项目
否 317,624,365.00 317,624,365.00 79,487,069.10 290,636,840.84 91.50% 2026 年 6 月 -4,227,062.29 否 否
菜肴制品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否 47,421,442.55 47,421,442.55 47,439,675.14 100.04%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365,045,807.55 365,045,807.55 79,487,069.10 338,076,515.98 - - -4,227,062.29 - -
合计 - 365,045,807.55 365,045,807.55 79,487,069.10 338,076,515.98 - - -4,227,062.29 - -
募投项目原计划于 2024 年 12 月完成,因公司整体产能建设规划,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不断优化产品工艺技术、提升生产技术水平,以提高募投项目整体质
量,在一定程度上延缓了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鉴于以上原因及未来项目规划,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8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结合募投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
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 更的情况下,募投项目建设期延长 1 年,延期至 2025 年 12 月。
募投项目)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6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结合募投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
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同意将募投项目“水产品精深加工及速冻菜肴制品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调整,
由 2025 年 12 月延长至 2026 年 6 月。因募投项目延期,产能未完全释放,故截至本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效益未达预期。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
不适用
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
不适用
使用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
不适用
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
不适用
式调整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 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和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 132,808,438.33 元。
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并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审核,出具了《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3]0014831 号),保荐机构对本次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不适用
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7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 1 亿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
管理情况 型理财产品,额度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上述期限及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期满后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没有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
不适用
余的金额及原因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7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 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 1 亿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
及去向 型理财产品,额度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上述期限及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期满后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3,017.77 万元,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
不适用
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郑珺文 俞 琳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