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786 公司简称:悦安新材
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
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
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
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
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
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
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
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是 √否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
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
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
的因素。
√是 □否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指标 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1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 100
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等。
资金管理、采购与付款、销售与收款、资产管理、研究与开发、合同管理、信息系统安全等高风险
领域。
在重大遗漏
□是 √否
□是 √否
无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及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内控手册,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
作。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
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
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相较以前年度调整如下:完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
评价的定性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资产总额的 2%≤错报<
资产总额 错报≥资产总额的 4% 错报<资产总额的 2%
资产总额的 4%
营业收入的 2%≤错报<
营业收入总额 错报≥营业收入的 5% 错报<营业收入的 2%
营业收入的 5%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舞弊并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和不利影响;
(2)外部审计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公司未能首先发现;
重大缺陷
(3)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缺陷在合理的时间内未加以改正;
(4)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公司审计部门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1)未按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2)未建立防止舞弊和重要的制衡制度和控制措施;
重要缺陷
(3)财务报告过程中出现单独或多项缺陷,虽然未达到重大缺陷认定标准,但
影响到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目标。
一般缺陷 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资 资产总额的 2%≤直接财产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
产总额的 4% 损失金额<资产总额的 4% 资产总额的 2%
说明:无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
(2)决策程序不科学导致重大决策失误;
重大缺陷 (3)重要业务制度性缺失或系统性失效;重大或重要缺陷不能得到有效整改;
(4)安全、环保事故对公司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5)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1)公司决策程序出现一般失误,未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
(2)公司违反企业内控管理制度,形成损失;
重要缺陷 (3)公司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4)公司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5)公司内部控制重要或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一般缺陷 不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的其他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
说明:无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无
缺陷
□是 √否
缺陷
□是 √否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公司对发现的内部控制一般缺陷实行“即发现、即整改”的原则,持续保障内部控制体系处于合规
运行状态。报告期内,针对个别流程中识别出的一般性缺陷,已组织落实相应整改措施,主要包括对相
关制度与流程进行修订完善,进一步强化内控执行力度等。
大缺陷
□是 √否
要缺陷
□是 √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域控制措施执行到位,未发现重大及重要缺陷,有效防范了经营风险。但在实际运行中,面对业务模式
创新与信息系统升级的叠加影响,部分控制节点的流程适配性稍显滞后,跨部门协同效率仍有提升空间。
风险预警,同时动态梳理关键业务流程,切实提升内控管理的有效性,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李上奎
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