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伯泰科: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8 02:2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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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056          证券简称:莱伯泰科              公告编号:2026-006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
                       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
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
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等额置换近 6 个
月内自有资金已预先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 1,065,788.31 元。公司保荐机构招商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
见,上述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20 年 8 月 4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
 (证监许可[2020]1657 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700 万
复》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24.8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421,60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
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47,117,924.53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合 伙 ) 审 验 并 出 具 《 北 京 莱 伯 泰 科 仪 器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验 资 报 告 》( 编 号
XYZH/2020BJA20751)。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同意开
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由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
了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
股说明书》披露,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如下:
                               项目总投资        计划利用募集资金额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万元)
       分析检测智能化联用系统生产
          线升级改造项目
            合计                  35,953.85      35,953.85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根据公司发展
战略与实际情况,将募投项目之一的“实验分析仪器耗材生产项目”变更为“痕
量和超痕量元素分析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及其在线分析系统生产及研发项
目 ”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2 年 8 月 29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1)。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
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及《关于使用部分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新建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之“分析检测智能化联用系统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研发中心建
设项目”予以结项,并将“分析检测智能化联用系统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部分
节余募集资金 7,000.00 万元用于新建“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及相关前处理联用
系统生产及研发项目”和“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光谱仪生产及研发项目”,其余部
分与研发中心项目的节余资金一起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3 年 10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
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
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节余资金新建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
    综上,公司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项目总投资       计划利用募集资金额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万元)
        痕量和超痕量元素分析电感耦
          析系统生产及研发项目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及相关前
        处理联用系统生产及研发项目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光谱仪生产
            及研发项目
            合计           14,800.00     14,467.60
    三、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实施过程中,原则上应当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在支付人员薪酬、购买境外
产品设备等事项中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在以自筹资金支付后六
个月内实施置换。”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
部分款项,后续再由募集资金专户等额置换划转资金至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
存款账户进行置换的实际需求,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募投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需要支付募投项目相关人员工资,根据中国人民
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人员薪酬的支付应通过公司基本
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统一划转。因此,公司不能通过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
前述款项。
    四、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

司规定的资金使用审批程序逐级审核。财务部根据审批通过后的付款流程,对确
需使用自有资金支付的,以自有资金先行支付。
经公司内部审批流程后,从募集资金专户等额划转款项至公司自有资金存款账户,
并根据实际置换情况逐笔登记包括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自有资金账户的日期、金
额、账户等信息。
集资金的使用与置换情况进行监督,公司和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
构的核查与问询。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确
保募投项目顺利推进,提高公司运营管理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
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运营管理效率、提高募集资金使用
效率。该事项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
司使用募集资金等额置换近 6 个月内自有资金已预先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
资金预先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费用并以募集
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
审议程序。公司前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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