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易宏先生、何锦成先生、方吉祥先生的独立
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以上三位独立董事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文件,上述人员未在
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
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
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