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以下简称“天健”或“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5 年度
(特殊普通合伙)
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
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对天健 2025 年审
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如下: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 年 7 月 18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
首席合伙人 钟建国 2025 年末合伙人数量 250 人
人员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954 人
业务收入总额 29.69 亿元
审计业务收入 25.63 亿元
计)业务收入
证券业务收入 14.65 亿元
客户家数 756 家
审计收费总额 7.35 亿元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
司(含 A、B 股)
审计情况 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
涉及主要行业
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租赁和
商务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
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农、林、牧、
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综
合,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578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及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
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的要求,结合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报表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
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
报表附注)进行了审计,并发表了审计意见;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
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对公司的内部控制进行了审计,并对公司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并发表了审计
意见。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审计准则要求,就审计方
案和计划、年报审计要点及风险评估程序、总体审计结论等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
沟通,并达成一致意见。
经审计,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
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
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公司管
理层编制的汇总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
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三、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
经公司评估和审查后,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
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
力。天健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
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且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
能力及独立性足以胜任,工作中亦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
行为,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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