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10 证券简称:中科海讯 公告编号:2026-027
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附件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及其附件修订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更好地促进规范运作,结合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
《董事会议事规则》中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指定专人办
理相关的工商登记、备案等手续。《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四十六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 第四十六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
权: 权:
(一) 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 (一) 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
报酬事项; 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二)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二)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 ……
(十四) 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十四) 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会决定的其他事 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会决定的其他事
项。 项。
股东会可以授权董事会对发行公司债券作 股东会可以授权董事会对发行公司债券作
出决议。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 出决议。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
定或证券交易所规则另有规定外,上述股东 定或证券交易所规则另有规定外,上述股东
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的形式由董事会或 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的形式由董事会或
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 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
第八十九条 董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 第八十九条 董事候选人(不含职工代表董
提请股东会表决。 事)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会表决。
公司董事提名的方式和程序为: 公司董事提名的方式和程序为:
(一)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单独 (一)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单独
或者合计持股 1%以上的股东提名推荐,由 或者合计持股 1%以上的股东提名推荐,由
董事会进行资格审核后,提交股东会选举; 董事会进行资格审核后,提交股东会选举;
(二) 独立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单独或 (二) 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
者合计持股 1%以上的股东提名推荐,由董 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
事会进行资格审核后,提交股东会选举。依 式民主选举产生;
法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公开请求股 (三) 独立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单独或
东委托其代为行使提名独立董事的权利。 者合计持股 1%以上的股东提名推荐,由董
…… 事会进行资格审核后,提交股东会选举。依
法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公开请求股
东委托其代为行使提名独立董事的权利。
……
第一百〇二条 董事(不含职工代表董事)
由股东会选举或者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
第一百〇二条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者更
由股东会解除其职务。董事会每届任期 3
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会解除其职
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务。董事会每届任期 3 年,任期届满可连选
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
连任。董事会中不设职工代表董事。
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
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
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
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
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
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
董事可以由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兼任,但兼任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可以由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
兼任,但兼任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 1/2。
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
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 1/2。
第一百〇八条 股东会可以决议解任董事
第一百〇八条 股东会可以决议解任董事, (不含职工代表董事),决议作出之日解任
决议作出之日解任生效。 生效。
无正当理由,在任期届满前解任董事的,董 无正当理由,在任期届满前解任董事的,董
事可以要求公司予以赔偿。 事(不含职工代表董事)可以要求公司予以
赔偿。
第一百一十二条 董事会由 8 名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 3 名。
公司职工人数达到 300 人以上时,董事会成
第一百一十二条 董事会由 8 名董事组成,
员中应当有 1 名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
其中独立董事 3 名。
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
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无需提
交股东会审议。
除上述修订外,
《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由于上述条款的变更,
《公
司章程》附件《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条款亦作相应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制度。本次修订后的《公
司章程》及其附件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实施。
二、备查文件
(一)《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决议》;
(二)《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