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维时代: 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8 02: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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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赛维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2026-2028 年)股东回报规划
  为完善和健全赛维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学、持续、
稳定的分红回报机制,增加股利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积极回报投资者,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制定了《未来三年
(2026-2028 年)股东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条 公司股东回报规划制定考虑的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企业经营发展实际、股东要求和
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
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及债权
融资环境等情况,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对利
润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第二条 公司股东回报规划制定原则
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原则。
事的意见,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且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
司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
润分配政策的情形,可以参照最近一次制定或修订的股东回报规划执行,无需另
行制定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第三条 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 年)的股东回报规划
  (一)利润分配方式
许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应损
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
合理因素,并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现金分红的条件
  在下列条件均满足的情况下,公司根据经营发展战略情况进行分红。
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的税后利润)为正、现金分红后公司现金流仍可以
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
现金分红无需审计);
行股票或再融资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外)。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由公
司管理层根据公司情况确定。
  (三)现金分红的比例
  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
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当期的盈利规模、
现金流状况、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进行中期分红。
  (四)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
利水平、债务偿还能力、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以及投资者回报等因素,区分
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第四条 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利润分配方案应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方能提交股东会审议。董事会在审议利
润分配方案时,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同意,并经公司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
表决同意。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现金分红的时机、
条件和比例、调整的条件、决策程序等事宜,独立董事认为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可
能损害上市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有权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的
意见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独立董事的意见及未采
纳的具体理由,并披露。
  股东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
小股东关心的问题。股东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
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同意。
  公司董事会在研究论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
和中小股东的意见。董事会在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时,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
意。
  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应分别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能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应
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在股东会提案中详细说明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原因。
股东会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时,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
以上通过。
  第五条 公司利润分配的信息披露
  公司应当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说明是否
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要求,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
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独立董事是否尽职履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
用,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
充分维护等。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要详细说明调整或变更的条
件和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若公司年度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分红预案,应在年报
中详细说明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第六条 附则
  本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执
行。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赛维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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