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17 证券简称:特发服务 公告编号:2026-020
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04 月 27 日召
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度董事薪酬
方案>的议案》及《关于<公司 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
《关于<公司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
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现将公司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三、薪酬标准
(一)内部董事: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全职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其
薪酬按照所任职务对应的公司薪酬绩效管理相关规定执行,其董事职务不单独领取
董事津贴。
(二)外部董事:外部董事不在公司领取任何薪酬,经股东会另行批准的除外。
(三)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每年人民币9万元(含税),除此之外
不再享受公司其他报酬、社会保险待遇等。
(四)高级管理人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
实际工作绩效并结合公司经营业绩等综合评定薪酬。具体薪酬结构为:基本薪酬、
绩效薪酬(含业绩薪酬)及中长期激励。其中,绩效薪酬基数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
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1)基本薪酬:按月发放,根据岗位价值、职责及行业水平确定。
(2)绩效薪酬(含业绩薪酬):依据公司组织绩效及个人绩效评价结果核算,
其中绩效评价涉及的财务数据须经审计,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发放。
(3)中长期激励:视公司经营情况和相关政策组织实施,激励方案由公司董
事会另行制定并履行审批及信息披露程序。
四、其他说明
放与年度结算相结合的形式发放。其中,基本薪酬按月支付,绩效薪酬依据当年度
公司组织绩效和个人绩效考评结果进行结算,中长期激励依据专项激励方案相关规
定执行。
费用,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因而不再任职的或因身体状况原因而无法继续履职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在职时间
计算并予以发放。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