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唯万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海唯万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
履行监督职责;同时公司对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 2025 年
度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于 1992
年 9 月成立,2012 年 8 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
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
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01-12 室。截至 2025 年末拥有合伙人
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逾 1,700 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
册会计师超过 1,500 人, 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
计师逾 550 人。安永华明 2024 年度业务总收入人民币 57.10 亿元,其中,审计
业务收入人民币 54.57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 23.69 亿元。2024 年度 A 股
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 155 家,收费总额人民币 11.89 亿元。这些上市公司
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86 家。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
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
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安永华明最近三年不
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安永华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
施 3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纪律处分 0 次。19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
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4 次、自律监管措施 2 次、行
业惩戒 1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个人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
各 1 次,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不影
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
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后该议案于 2025 年 5 月 26 日经 2024 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及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工作安排,安永华明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
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以及被收购公司 2025 年度业绩承
诺实现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经审计,安永华明认为公司财务报表
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
务报告内部控制。安永华明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
的过程中,安永华明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
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
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
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安永华明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
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
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 年 4 月 26
日,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
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
议,审计委员会委员通过现场及通讯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
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对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
情况,例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
通。2026 年 4 月 17 日,在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上,审计委员
会委员听取了安永华明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注意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汇报,并对审计工作提出意见与建议。
(三)2026 年 4 月 2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以现
场及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6 年第一季度
报告、财务决算报告、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
对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
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
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
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安
永华明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
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等相关工作,审计
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经公司评估和审查后认为:安永华明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从事证券、
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审计工作的要求。其近一年在执业过程中坚持
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
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且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独立性足以胜任年审工作。
工作中亦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审计行为规范有序,
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特此报告。
上海唯万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