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24 证券简称:汇川技术 公告编号:2026-019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
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 2025 年 12 月 5 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
(财会[2025]32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9 号》”)变更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
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
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
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内容,该解释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二)变更的适用日期
公司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上述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
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解释第 19 号》的相
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
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解释第 19 号》的要求进行的合
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
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