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天津绿发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天津绿
发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2022 年度向特定
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上市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来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
风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天津绿发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部及全
资、控股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社会责任、企业文化、信息沟通、
内部监督、人力资源、物资采购、法律合规、工程建设、电力交易、运维检修、
研究开发、财务资产管理、综合管理;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组织架
构、物资采购、财务资产管理、工程建设管理、法律合规管理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
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规定的评价程序组织开展内部控制
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
认定要求并且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
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结合公司实际,研究确定了适用于公司
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如下:
(1)定量标准
重要程度项目 一般缺陷 重要缺陷 重大缺陷
错报≤利润总额的 利润总额的 2%<错报 错报≥利润总额的
利润总额潜在错报
错报≤资产总额的 资产总额的 0.5%<错报 错报≥资产总额的
资产总额潜在错报
错报≤经营收入的 经营收入的 1%<错报 错报≥经营收入的
经营收入潜在错报
(2)定性标准
缺陷等级 事件特征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一般缺陷 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1)定量标准
主要根据缺陷可能造成直接财产损失的绝对金额确定,所指财务指标值均为
公司上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数据(即 2024 年度报告合并报表数据)。
重要程度项目 一般缺陷 重要缺陷 重大缺陷
直接财产损失金 利润总额的 2%<损失
损失≤利润总额的 2% 损失≥利润总额的 4%
额 <利润总额的 4%
(2)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等级 事件特征
重大缺陷
缺陷等级 事件特征
重要缺陷 4、公司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一般缺陷 4、媒体出现负面新闻,但影响不大;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组织责任单位制定整改措施,密切跟踪督导整改,确保各项内控缺陷按期完
成整改,持续提升内控体系有效运行。
二、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结论
根据 2025 年度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
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 2025 年度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会计师对内部控制的审计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了天津绿发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认为:绿发电力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
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四、保荐人核查意见
保荐人通过与公司董事会工作部门及财务等部门的现场沟通交流,取得了相
关的信息资料,并同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查阅了股东大会、董
事会等会议记录,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查阅公司管理层出具的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以及会计师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公司内部控
制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了全面核查。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绿发电力现有的内部控制制
度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公
司业务及管理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绿发电力的《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
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津绿发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
刘 日 吴左君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