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 1—2 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第 3—8 页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6〕9441 号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彩蝶实业公司)管
理层编制的 2025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彩蝶实业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彩蝶实业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
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彩蝶实业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5 年 5 月修订)》
(上证发〔2025〕
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彩蝶实业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
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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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
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
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彩蝶实业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5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
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
公告〔2025〕10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2025 年 5 月修订)》(上证发〔2025〕68 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彩
蝶实业公司募集资金 2025 年度实际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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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5 年 5 月修订)》(上证发〔2025〕68
号)的规定,将本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82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
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一
定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股票 2,9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9.85 元,共计募集资金 57,565.00 万元,坐扣承销
和保荐费用 4,909.00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52,656.00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3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
法定信息披露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不含增值税)3,021.00 万元
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49,635.0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83 号)。
(二)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发行名称 2023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23 年 3 月 13 日
本次报告期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项 目 金 额
一、募集资金总额 57,565.00
减:直接支付发行费用 7,9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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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净额 49,635.00
减: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50,105.24
本年度使用金额 5.88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0.06
加:
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476.18
三、报告期期末募集资金余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
作(2025年5月修订)》(上证发〔2025〕6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
户,公司于2023年3月连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
州南浔支行、湖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园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签订了《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于2023年6月连同保荐机构国信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南浔支行签订了《金融产品三方监管协议》,
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在该银行开设募集资金投资产品专用账户,用于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购买投资产品。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已全部注销,期末募集资金已无余额。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发行名称 2023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23 年 3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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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期末余额 账户状态
湖州银行股份有限公
本公司 811267925060652 已注销
司南园支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本公司 335061710013000205846 已注销
司湖州南浔支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本公司 335061710013000238395 已注销
司湖州南浔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本公司 572900025110708 已注销
司湖州分行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二)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发行名称 2023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23 年 3 月 13 日
自筹资金预 置换完成 董事会审议通过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总投资额 置换金额
先投入金额 日期 日期
年产 62000 吨高档功能
性绿色环保纺织面料技 58,346.00 37,933.05 37,933.05 2023 年 5 月 19 日 2023 年 4 月 25 日
改搬迁项目
(三)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发行名称 2023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募集资金到账日期 2023 年 3 月 13 日
节余募集资金合计金额 0.06
新项目计 新项目计划 董事会审 股东会审
节余募投项目 节余资金 节余资金 新项目
划投资总 投入募集资 议通过日 议通过日
名称 金额 用途 名称
额 金总额 期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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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 49,635.00 49,635.00 49,635.00 5.88 50,111.12 476.12 - - - -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
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 2026 年 3 月底。受客观因素的影响,基建工程的实际进度较原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计划有所延迟,为确保项目最终建设质量与安全生产,避免因强行赶工可能引发的质量与安全隐患,公司
在综合评估后,决定对项目整体建设节奏进行科学、有序的调整。调整后,预计该募投项目将于 2026 年 3
月底前完成全部建设目标。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无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报告期无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详见本报告一(二)之说明,公司期末已无募集资金结余金额。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不适用
[注 1] 项目实际投入金额与承诺投资金额差异系募集资金所产生的利息收入。
[注 2] 年产 62000 吨高档功能性绿色环保纺织面料技改搬迁项目尚未完全达产,故尚不能达到预计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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