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淳股份: 容诚专字[2026]200Z0768号_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8 02:10:27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上海凯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6]200Z0768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目   录
序号           内   容          页码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T
                         容诚专字[2026]200Z0768号
上海凯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上海凯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淳股份公司)董事
会编制的 2025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凯淳股份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
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凯淳股份公司年度报告必备的文件,随其他文件
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 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的规定
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凯淳股份公司董事
会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凯淳股份公司董事会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 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
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
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
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
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 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后附的凯淳股份公司 2025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
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凯淳股份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
管理与使用情况。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上海凯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容诚专字[2026]200Z0768号募
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沈重(项目合伙人)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沈洁
上海凯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上海凯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的规定,将上海凯淳实业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21]1503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
价为人民币 25.54 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1,080.00 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
费用 6,477.25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 44,602.75 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5
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
[2021]201Z0021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后,募集资金余额为 5,672.30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 1,629.87 万元;
截至 2025 年 5 月 23 日,公司节余募集资金共计 5,672.30 万元已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
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止 2025 年 5 月 23 日止,募集资金专户资金已全部使用
完毕并注销。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
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上海凯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浦支行”)和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
管协议》,在招商银行青浦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21908867910918)。2021
年 5 月 20 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徐汇支行(以下简称“中行徐汇支
行”)和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在中行徐汇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46881520687)。2021 年 5 月 20
日,公司与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花旗上海分行”)和东方证
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花旗上
海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777794228)。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
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2023 年,公司变更
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延长实施期限及调整募投项目投资结构。2023 年 4
月 14 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徐汇支行、上海沛香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沛香科技”)、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
议》,在中行徐汇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42984464715)。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全部注销。
  三、 2025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议,于 2023 年 4 月 12 日召开了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结构及投资进
度的议案》,同意变更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品牌综合服务一体化建设项目”和“智能数
字化技术支持平台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和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并同意“品牌综合服务一
体化建设项目”建设延期、“智能数字化技术支持平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
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沛香科技。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3 月 21 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
《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延长实施期限及调整募投项目投资结构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
上海凯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
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1,554.39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10 月 29 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鉴于“品牌综合服务一体化建设项目”已实施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于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
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该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相
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5-012)。
  截至2025年5月23日,公司节余募集资金共计5,672.30万元已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
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25年5月23日注销。
  四、 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存放、使用及管理募集资金,
并对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
放、使用、管理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六、 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凯淳股份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较差,盈利能力较差,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