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33 证券简称:弘亚数控 公告编号:2026-017
转债代码:127041 转债简称:弘亚转债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
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
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具体内容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
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
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
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
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
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5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300 名、注册会计师 2,523 名、从业人员
总数 9,933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802 名。
立信 2025 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6.72 亿
元,证券业务收入 15.05 亿元。
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73 家。
截至 2025 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71 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
赔偿限额为 10.50 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起诉(仲 诉讼(仲裁)事 诉讼(仲
被诉(被仲裁)人 诉讼(仲裁)结果
裁)人 件 裁)金额
部分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
纷为由对金亚科技、立信所提起民
事诉讼。根据有权人民法院作出的
金亚科技、周旭 尚余 500 万 生效判决,金亚科技对投资者损失
投资者 2014 年报
辉、立信 元 的 12.29%部分承担赔偿责任,立信
所承担连带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
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目前生效
判决均已履行。
部分投资者以保千里 2015 年年度报
告;2016 年半年度报告、年度报
告;2017 年半年度报告以及临时公
告存在证券虚假陈述为由对保千
里、立信、银信评估、东北证券提
起民事诉讼。立信未受到行政处
罚,但有权人民法院判令立信对保
保千里、东北证 2015 年重组、 千里在 2016 年 12 月 30 日至 2017
投资者 券、银信评估、立 2015 年报、 1,096 万元 年 12 月 29 日期间因虚假陈述行为
信等 2016 年报 对保千里所负债务的 15%部分承担
补充赔偿责任。目前胜诉投资者对
立信申请执行,法院受理后从事务
所账户中扣划执行款项。立信账户
中资金足以支付投资者的执行款
项,并且立信购买了足额的会计师
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足以有效化
解执业诉讼风险,确保生效法律文
书均能有效执行。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 7 次、监督管理措施 42
次、自律监管措施 6 次和纪律处分 3 次,涉及从业人员 151 名。
(二)项目信息
注册会计师执业 开始从事上市公 开始在本所执 开始为本公司提
项目 姓名
时间 司审计时间 业时间 供审计服务时间
注册会计师执业 开始从事上市公 开始在本所执 开始为本公司提
项目 姓名
时间 司审计时间 业时间 供审计服务时间
项目合伙人 许萍 2009 年 2010 年 2012 年 2013 年
签字注册会计师 蔡红 2023 年 2015 年 2023 年 2023 年
质量控制复核人 李萍 1998 年 1994 年 1998 年 2013 年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许萍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蔡红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李萍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
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及项目组成员不存在违反
《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公司 2025 年度审计费用总额为 88 万元人民币,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为 68 万
元人民币,内控审计费用为 20 万元人民币,较 2024 年度审计费用均未发生变化。
计处理复杂程度,以及立信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工作经验及
工作量等因素,依据公允合理的原则与立信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立信进行了审查,在 2025 年度审计过程中,年
审注册会计师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业,重视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了解公司财
务管理制度及相关内控制度,及时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进行沟通,较好地完成了 2025 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提议续
聘立信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
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