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500 证券简称:森林包装 公告编号:2026-018
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
(财会〔2025〕
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根据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
一的会计制度等要求进行的变更,可以免于董事会、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
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
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
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关于指定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内容的变更。
(二) 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准则解释19号文的生效日期: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是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
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发生《解释19号文》的业务,按照财政部发布的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
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
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情况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