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凯宝: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8 02: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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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39      证券简称:上海凯宝       公告编号:2026-012
              上海凯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凯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
下简称“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
会和股东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产生重大影响。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日期
  财政部于 2025 年 7 月 8 日发布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实施问答,明确规定,
根据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准则,企业在期货交易场所通过频繁签订买卖标准仓单的合
同以赚取差价、不提取标准仓单对应的商品实物的,通常表明企业具有收到合同标
的后在短期内将其再次出售以从短期波动中获取利润的惯例,企业应当将其签订的
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视同金融工具,并按照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
处理。企业按照前述合同约定取得标准仓单后短期内再将其出售的,不应确认销售
收入,而应将收取的对价与所出售标准仓单的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企业
期末持有尚未出售的标准仓单的,应将其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对于按照前述合同
约定取得的标准仓单,如果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的,企业可以在初始确认
时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并一致应用于符合选择条件的所有
标准仓单。对于初始确认时已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标准仓
单,企业在后续期间不得撤销该选择。
  根据《关于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切实做好企业 2025 年年报工作的通知》
                                     (财
会〔2025〕33 号)的要求,企业因执行上述标准仓单相关规定而调整会计处理方法
的,应当对财务报表可比期间信息进行调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
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实施问答》要求
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
关规定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的性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
求进行的变更,不属于公司自主变更会计政策的情形,且未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凯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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