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27 证券简称:武汉天源 公告编号:2026-039
债券代码:123213 债券简称:天源转债
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
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
议案》。《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因内容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全
体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充分考
虑公司实际情况和行业特点的基础上,制订2026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方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公司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
三、薪酬方案
(一)董事薪酬方案
公司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每人每年的董事津贴为人民币12万元,按月平均
发放,不参与公司内部考核。
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或承担经营管理职能的非独立董事(包括职工代表董事)
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
其薪酬结构为:基本薪酬+绩效奖金+中长期激励。其中,绩效奖金占比原则上不低
于基本薪酬与绩效奖金总额的50%。
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或承担经营管理职能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董事津贴。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
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其薪酬结构为:基本薪酬+绩效奖金+中长期激励。其中,绩
效奖金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奖金总额的50%。
四、其他规定
(1)上述薪酬、津贴等均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
代缴。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
(或津贴)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4)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
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
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
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5)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
规定执行。本方案如与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经合法程序修
改后的《公司章程》等相抵触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等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