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
“保荐人”)作为威海市泓淋
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泓淋电力”
“上市公司”或“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泓淋电力 2025 年度内部控制
自我评价报告(以下简称“评价报告”)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评价报告的评价范围为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
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
入总额的 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内部环境、人力资源、
筹资管理、投资管理、资金营运、采购与付款、存货管理、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销售与收款、关联交易、财务报告、合同管理、信息系统以及内部监督。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以及各项内部控制管理
办法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
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
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
适用于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按照影响公司内部控制目标实现的严
重程度,公司将内部控制缺陷分为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重大缺陷,
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企业严重偏离控制目标。重要缺陷,
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其严重程度和经济后果低于重大缺陷,但仍有
可能导致企业偏离控制目标。一般缺陷,是指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以外的其他
控制缺陷。具体列示如下: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1)定量标准
缺陷等级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资产潜在 ①错报金额≥资产 ①资产总额的 0.5%≤错报金额< ①错报金额<资产总
错报 总额的 1% 资产总额的 1% 额的 0.5%
营业收入 ②错报金额≥营业 ②营业收入总额的 0.5%≤错报金 ②错报金额<营业收
潜在错报 收入总额的 1% 额<营业收入总额的 1% 入总额的 0.5%
所有者权
③错报金额≥所有 ③所有者权益总额的 1.5%≤错报 ③错报金额<所有者
益潜在错
者权益总额的 3% 金额<所有者权益总额的 3% 权益总额的 1.5%
报
利润总额 ④错报金额≥利润 ④利润总额的 3%≤错报金额<利 ④错报金额<利润总
潜在错报 总额的 5% 润总额的 5% 额的 3%
说明:以上各项参考指标之间是或的关系,只要有一项指标的潜在错报达到重大缺陷的认定
标准,则该项缺陷应被认定为重大缺陷。
(2)定性标准
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定性标准主要从对财务报告的潜在影响出发考
虑。具体特征及缺陷等级划分如下: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
(1)董事会或高管层指使、授意
政策。(2)注册会计师发现却未被公司内
或默许编制虚假财务报告; (2)注 指除上述
部控 制识别 的当期 财务报 告中的 重大错
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 重 大 缺
报;(3)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
示意见审计报告;(3)董事会和审 陷、重要
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
计部门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 缺陷之外
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4)其他具备合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4) 的其他财
理可能性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
其他具备合理可能性导致不能及 务报告控
财务报告中的虽然未达到和超过重要性水
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 制缺陷。
平、但仍应引起董事会和管理层重视的错
的重大错报的内部控制缺陷。
报的内部控制缺陷。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1)定量标准: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定量标准主要根据控制缺陷
可能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金额,参照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定量标准执行。
(2)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1)公司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受到被限令行 (1)重要业务和关键领域的决 指除上述
业退出、吊销营业执照、强制关闭等处罚; 策未开展风险评估、论证不充 重大缺陷、
(2)公司重大决策未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制 分;(2)重要业务未执行公司制 重要缺陷
度履行决策程序;(3)公司重要业务缺乏制 度和规章,造成公司经济损失; 之外的其
度控制或制度体系失效;(4)公司内部控制 (3)关键岗位人员流失 30%以 他非财务
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5)公司中高 上;(4)子公司未建立恰当的内 报告内部
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流失严重。 控制度,管理散乱。 控制缺陷。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
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与内部控制相关的重大事
项。
公司将持续推动内部控制体系的升级完善,加强重点业务的内控机制落实,
优化内控流程,提高内控执行力,强化监督管控,积极促进公司健康有序发展。
四、保荐人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保荐人通过复核审计机构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查阅了公司股东会、董
事会、监事会等会议文件,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以及主要业务
和管理规章制度。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泓淋电力已经建立了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和体系,符
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规定;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告较为公允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李亦中 刘冠中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