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就公司在报告期内届满离任独立董事黄纲先生、孙中亮先生,以及时任独立董事
孙进山先生、吕晓明先生、李俊女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报告期内届满离任独立董事黄纲先生、孙中亮先生,以及时任独立董
事孙进山先生、吕晓明先生、李俊女士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
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
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