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
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
进行评估并履行了监督职责,具体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前身是1985年成立的上海社科院会
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众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1630号5幢
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为陆士敏先生,2025 年末
合伙人人数为 76 人,注册会计师共 343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189 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4 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
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二、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结合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
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
审计,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出具专项说明,对公司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出具专项审核报告。
经审计,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
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
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
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会计师事
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
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
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
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众华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
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的资质和
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 年 4
月 24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
聘众华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一次见面会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听取众华会计师事务所
就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包括审计范围、审计项目的时间安
排、沟通的时间安排、关键审计事项等,委员们提出了针对性建议。
二次见面会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就
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后需沟通的重大事项(如对公司会计实务重大方面的质量的
看法、影响审计报告形式和内容的情形、针对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执行应对措施
的情况等)、本年合并范围变化情况、经审计后简要财务报表变动分析、关联方
和重要关联方交易等内容进行沟通。
司会议室召开,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
《关于 2025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等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评价报告》
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
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
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
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
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展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清晰、及时。
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